7月4日,青海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公告。明确培训职员范围、内容及学时、继续教育形式等有关需要。
青海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公告
青财会字〔2023〕705号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青各单位,各社会团体组织,省级有关企业,中介机构:依据青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公告》(青人社厅函〔2023〕214号)和《青海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青财会字〔2019〕1001号)(以下简称《推行方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水平,夯实财会监督基础,促进我省会计职员常识更新,提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职员(以下简称“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职员范围
会计职员继续教育是会计职员更新常识、拓展技能,健全常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一项要紧规范安排。依据《推行方法》规定,我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与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都应参加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会计职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相关需求根据《青海财政厅关于拓展会计职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规定实行。
2、培训内容及学时
(一)培训内容
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内容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含会计职员应当常见学会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入门知识,专业科目包含会计职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学会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有关专业常识。
2023年专业科目课程设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公告》需要,分为专业通识常识、专业核心常识和专业拓展常识三个类别。其中:专业通识常识包含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进步三个科目;专业核心常识包含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常识包含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有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门五个科目。
(二)培训学时
2023年我省会计职员当年须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课时不少于135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45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90学时。
3、继续教育形式
我省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主要形式有互联网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备案通过的会计教育培训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加计算。
(一)互联网继续教育培训
2023年我省继续教育互联网培训平台培训课程已开通,全省会计职员可登录青海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qhkjw.gov.cn:8080/),点击进入“会计职员继续教育”栏目参加培训。
(二)备案通过的会计教育培训
依据《推行方法》有关规定,今年各市、州财政部门或会计职员所在单位组织拓展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须将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会计职员职业道德规范》纳入培训课程,同时提前到省财政厅会计处做好备案工作。
(三)视同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职员参加《推行方法》规定的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考试考核、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或参加并完成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需课学习,请于12月十日前,将有关材料提交省财政厅会计处审核后办理。
4、有关需要
各市、州财政部门要高度看重,加大组织领导,指导和督促继续教育工作推行。会计职员所在单位要打造勉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状况作为会计职员考核评价、职称申报、岗位聘用的要紧依据。广大会计职员要合理安排时间,自觉履行继续教育义务,切实提高自己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不断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进步需要。
联系人:青海财政厅会计处 白银亮
联系电话:0971-3660217
青海财政厅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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