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
小学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
1.具备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
2.外来务工职员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坐落于泰城中心城区范围以外。
初中
1.具备泰山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备泰山区学籍的外来务工职员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坐落于泰城中心城区范围以外。
其他状况
现役军人子女,根据《山东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方法推行细节》办理;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公告》需要办理;外来客商子女,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外来客商子女入学规定的公告》需要办理;持有“泰山人才金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有关需要办理;外籍学生、港澳台籍学生,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入学规定实行。
外来务工职员随迁子女,若因学位限制没办法接收,须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区域就读。
2、审核资料
泰山区户籍
1.户口簿;
2.房地产证或者购房合同;
3.其他佐证材料;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爸爸妈妈无房地产、一直与祖爸爸妈妈一同居住、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的,以祖爸爸妈妈房地产地址为依据,在房地产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状况下可按学区内生源予以接收,查验家庭户口簿、房地产证明等有关材料。若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育局或街道镇统筹安排入学
5.《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外来务工职员随迁子女
户籍所在地坐落于泰城中心城区范围以外。
1.户口簿;
2.《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
3.房地产证或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子出租合同;
4.监护人劳动用工合同或泰山区工商营业执照;
5.在泰安或泰山区社保部门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6.《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特殊状况认定
1.因房地产抵押贷款没办法提供房地产证明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
2.已购房居住但没有办理房地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子品质保障书,学校需到实地进行家访确认。
3.各公办中小学要根据2014年开始实行的每套房地产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的需要,依据近四年或者五年招生的数据库信息,认真做好房地产年限审核工作。
4.法定监护人出示的房子产权须为100%产权、房子性质为住宅。
3、招生步骤
小学阶段
1.8月14日—8月23日,各学校公布招生策略及工作安排,做好招生前的宣传讲解工作。
2.8月24日—8月29日,报名审核。 公办小学。学生爸爸妈妈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生源所属类别到学校登记审核,学校将符合在泰山区就读的学生信息录入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平台,经审核符合在本校就读条件的学生确定录取入学,若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学校向区教育局或者街道镇提出统筹申请。对不符合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告知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条件就读的区域就读。 民办小学。符合年龄需要及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可持《招生策略》中需要提交的材料到学校审核,经学校录取后将学生信息录入中小学招生平台。
3.8月30日,学校录取新生。
4.8月31日,父母登陆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初中阶段
1.8月14日,各学校公布招生工作策略及工作安排,小学召开毕业生父母会宣讲招生政策和网上操作步骤。有关初中学校参加。
2.中秋节—8月16日,健全信息。小学毕业生爸爸妈妈或者监护人登陆“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平台”,修改健全父母联系电话、学生身份证号,补充监护人身份证号、房地产证号及房子座落。有意参加民办初中报名的父母,在健全信息后,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查询民办初中招生策略,知道学校招生方法。
3.8月17日—8月18日,大全招生平台信息。
4.8月19日—8月27日,学校审核并录取学生。 公办初中。小学毕业生爸爸妈妈或监护人凭毕业生小学学籍号和身份证号登陆“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查看初中资格审核学校。住址信息一致的可持“审核资料”中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学校审核;住址信息不同的可持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在平台打印的《小学毕业生信息表》到家庭实质住址所在学区学校进行审核登记。资格审核学校在招生平台查看监护人房地产信息是不是属实或者进行家访,学校确认属实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调拨申请,生源调拨完毕后,学校直接点击录取。 民办初中。严格根据计划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出招生人数的,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实行。
5.8月26日——8月27日,安排统筹生源。区教育局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安排符合统筹入学条件的生源。 备注:泰山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持户口簿、房地产证及学籍证明等材料于中秋节|16日到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采集信息。未在网上登记信息或提报不真实信息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4、招生管理
进一步明确招生工作责任主体。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义务教育段学校的划片招生和统筹入学工作。各街道镇继续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学校划片招生和统筹入学工作。各学校除招收学区内生源外,还要同意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生源。 备注:泰安望岳中学继续承担原泰安实验学校西校区的学区生源入学任务。
进一步发挥联合办学的优势。东岳中学与泰前中学加强合作办学力度,成立“泰安东岳中学泰前分校”,选派出色管理干部和教师到泰前中学参与管理和任教,达成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泰安六中和泰安第一实验学校集团化办学优势,加强教师交流、学科教研工作力度,提升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集团整体办学水平。
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能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使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不真实宣传等不正当方法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考试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考试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能对学校中高考考试状况进行排名,与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离别、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能为违规跨地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凡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区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导致社会不好的影响、形成不稳定原因的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置。
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工作。各中小学校应当同意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对不合适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帮助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联络工作。省庄镇、邱家店镇要做好本辖区内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学校要打造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学会在校留守儿童信息。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各学校要主动对接扶贫工作部门,知道当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同意义务教育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失学、辍学儿童的登记、劝返、报告工作,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进一步规范学籍注册工作。各中小学招生工作与学籍注册同步完成。新生建籍需要依据招生平台信息,学校录取新生并通过审批后,立马上招生平台的学生电子信息导入山东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为新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做到人校一致、人班一致。严禁出现人籍离别、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不能办理学籍。
5、招生需要
强化责任。各街道镇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一同做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要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自觉同意群众监督,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根据招生政策的具体需要和时间安排拓展工作,同时做好招生策略和招生信息的公示,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继续实行父母诚信承诺书规范,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划片入学资格。学校要张贴父母承诺书样表,同意社会监督,打造诚信招生环境。
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各学校要高度看重,安排专人,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微信、QQ、宣传展板、父母会等宣传渠道,尤其是合理的利用区教育局印制的幼升小和小升初入学指南宣传手册,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认真讲解社会和父母常见关心的热门问题,做到招生工作阳光透明,招生政策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