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名字: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实行★★★
考核年份:2024年第一批、2023年第三批、2023年第一批、2022年第一批、2022年第二批、2022年第三批、2022年延考
常考试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学习提示:本要点是第三章内容,考试容易见到思路为,考查需要全体合作伙伴一致赞同的事情、合作伙伴实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等。学习时,主要学会住合伙企业一致赞同事情、合作伙伴实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和义务。
【要点内容】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情应当经全体合作伙伴一致赞同:
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字;
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合的地址;
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出售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常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别人提供担保;
⑥聘任合作伙伴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营运管理职员。
2.合作伙伴实行合伙事务的权利
(1)(普通)合作伙伴对实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2)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伙伴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作伙伴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实行合伙事务。实行合伙事务的合作伙伴“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合作伙伴分别实行合伙事务的,实行事务合作伙伴可以对其他合作伙伴实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中止该项事务的实行。
(4)不实行合伙事务的合作伙伴有权“监督”实行事务合作伙伴实行合伙事务的状况。
(5)受委托实行合伙事务的合作伙伴不根据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作伙伴的决定实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作伙伴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6)全体合作伙伴均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合作伙伴实行合伙事务的义务
(1)实行事务合作伙伴应当按期向其他合作伙伴报告事务实行状况与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其实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成本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2)普通合作伙伴“不能”自营或者同别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角逐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伙伴“一致赞同”外,普通合作伙伴“不能”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买卖。
【经典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和事务实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限合作伙伴可以用劳务出资
B.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作伙伴
C.有限合伙企业名字中应当标明“有限责任”字样
D.有限合作伙伴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实行合伙事务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选项A,有限合作伙伴不能以劳务出资;选项C,有限合伙企业名字中应标明“有限合伙”字样;选项D,有限合作伙伴不实行合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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