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交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查阅有关政策回话口径,税务总局对2019年1月—2024年7月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即问即答进行了全方位梳理确认,编制形成了涵盖8大类34个专题294个现行有效回话口径的《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今天知道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政策的有关问答。
【问题1】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2】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薪资、离休薪资、离休生活补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薪资、离休薪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3】残疾、孤老职员和烈属获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减税幅度不同,该怎么样计算减免税额?
答:残疾、孤老和烈属获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缴地规定假如不同,可以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根据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问题1】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应该注意什么?
答:纳税人平时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疗保险报销有关票据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管理软件查看本人上一年度医药成本支出状况。
【问题2】纳税人怎么样了解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的自付金额?
答:国家医疗保障局向公众提供网络查看服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查看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药成本支出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累计金额。
【问题3】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保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保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居民个人应该什么时间申报办理境外所得税款抵免?
答:考虑到居民个人可能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境外获得多项所得,在获得后即申报不只增加了纳税人的申报负担,纳税人也很难准时从境外税务机关获得有关纳税凭证,因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获得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应在获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进行申报并办理抵免。
【问题】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方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办法的通知》(2020年第19号)规定的条件,从2021年1月起外贸原单位按6万元扣除减除成本,但在2021年7月更换工作,到新单位后减除成本怎么样扣除?是不再减除还是按每月5000元累计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方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办法的通知》(2020年第19号)规定的新的预扣预缴办法,适用于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薪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薪资薪金收入低于6万元的居民个人。具体来讲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薪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薪资薪金收入(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薪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成本及免税收入)低于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获得薪资薪金所得。
你更换工作单位后,不再满足上述第3个条件,即“同一单位”适用条件。新单位应当依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方法(试行》的规定,根据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其中:累计减除成本,根据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也就是说,你2021年7月到新单位初次获得薪资薪金所得,新单位办理扣缴申报时,减除成本应当根据5000元(5000元/月×1月)扣除。在外贸原单位已经扣缴的部分不需要在预缴阶段调整,你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根据6万元/年的规范扣除基本减除成本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已预交税款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另外,因为你换工作前已在外贸原单位充推荐受6万元/年减除成本,为减轻你的办税负担,大家建议你在新单位不再扣除减除成本,以免汇算时再调增多扣除的成本进而补交税款。
来源:《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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