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进步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升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成本加计扣除比率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进步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2023年第44号),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工业母机企业拓展研发活动中实质发生的研发成本,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根据实质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根据无形资产本钱的220%在税前摊销。
对于工业母机企业实行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进步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拟定。
目前正在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符合条件的工业母机企业该怎么样申请进入清单呢,大家一块儿看一下。
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3月31近日登录网站www.gymjtax.com,选择“工业母机企业研发成本加计扣除政策申报入口”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地方工信主管部门。
地方工信主管部门依据企业条件,登录网站www.gymjtax.com:8888/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并于4月15近日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初核不通过企业,在系统内备注不通过理由。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第三方机构,依据企业申报信息拓展资格复核。依据复核建议,综合考虑工业母机产业链重点范围企业状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进步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并确认最后清单。企业可于5月十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看是不是列入清单。
提交了申请的企业,应在5月十日之后,明确是不是列入清单后,再进行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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