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近期大家在筹备公司年会,但在筹备的过程中,遇见了几个税务问题,想咨询下~
为了准备年会,我公司与一家酒店签订了合同,那样,酒店开出的发票是餐饮服务会议费是不是符合规定呀?
回话
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合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根据“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对应发票;假如酒店仅提供场地,应当开具不动产经营出租服务发票。同时依据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根据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提问
在年会活动中,大家计划邀请顾客代表参加,并报销他们的往返机票,这部分支出能否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回话
不能哦。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员,与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同意的劳务派遣职员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顾客代表不是以上范畴,不可以纳入抵扣范围。
提问
活动中大家还筹备将自产的商品作为抽奖礼品免费赠送给中奖职员。那样,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我分别需要怎么样处置?
回话
均应根据视同销售来处置。
在增值税方面,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免费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同时应注意,发生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近期时期相同种类货物的平均销价格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近期时期相同种类货物的平均销价格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本钱×(1+本钱利率)。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将资产移送别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是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营销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作用。
提问
若是将外购的商品免费赠送给职员,大家又该怎么样处置?
回话
在增值税方面,通常纳税人外购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时,不视同销售,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是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6〕14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9年第3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推行细节》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置问题的公告》(国税函〔2008〕8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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