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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拓展2024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4-01-12     作者:智学网    浏览:653    
核心提示:云南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拓展2024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工作的公告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为落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客户管理方法》(中评协(2023)13号,以下简称方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工作的公...

云南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拓展2024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工作的公告

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会员:

为落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客户管理方法》(中评协(2023)13号,以下简称方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工作的公告》(中评协〔2023)75号)精神,现就拓展2024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年检对象2023年12月31近日完成入会登记的执业会员(含珠宝类会员,下同)和单位会员。

2、年检时间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

3、年检方法

依据方法规定,2024年年检全方位使用在线办理方法。执业会员和单位会员通过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办理年检业务,操作步骤见附件。

4、执业会员年检

(一)年检内容

1.符合执业会员条件的状况;

2.履行本会章程规概念务的状况;

3.本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年检材料

1.劳动合同(含劳务合同,退休职员应和所在资产评估机构签订劳务合同);

2.档案存放证明(除港澳台居民外别的人员均需提供,含退休职员);

3.社保证明(近一个月内开具,一体化机构缴纳的同时提交一体化证明);

4.填报系统信息需要筹备的其他材料。

(三)年检办理

1.执业会员年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可代办。

2.执业会员应当在提出年检申请前,通过系统完本钱人签名及印鉴的上传,签名和印鉴将合成到电子证书上,印鉴由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统一制作发放,发放事宜另行公告。年检结束后,原《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失效,执业会员电子证书作为执业资格证明文件。

3.执业会员在年检过程中应当认真核实、更新自己基本信息。

4.依据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执业会员提出年检申请后,机构管理员对执业会员有关状况进行自查并提出建议。

5.协会代管未满1年的执业会员,没有方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可予以通春节检。对协会代管超越1年的执业会员,存在方法第五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依据方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6.在年检期间需要办理转所的执业会员,应当先完成年检手续,转入省评协代管的除外。

7.依据方法规定,执业会员与所在资产评估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应当在30日内办理转所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的,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应通过系统将它移除本机构,移除后职员将转入省评协代管。

5、单位会员年检

(一)年检内容

1.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备案条件的状况;

2.上年度拓展资产评估项目的状况;

3.打造职业风险基金或者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状况。

(二) 年检材料

1.自查报告。机构管理员依据系统所需填报信息进行自查申报,下载自查报告加盖机构公章后上传系统,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自查报告中应当明确承诺解决时限。

2.单位会员基本状况(与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软件一致的不需要提交);

3.打造职业风险基金或者购买执业责任保险状况。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应当提供职业责任保险单扫描件。

(三)年检办理

1.单位会员年检由机构管理员办理。

2.单位会员在年检过程中应当认真核实、更新自己基本信息。如有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方法》(财政部令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需要办理变更备案的事情,应当准时向有关财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3.具备房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资质的单位会员,请在年检过程中通过系统补充有关信息,提交有关证书电子版,并准时更新其他专业范围评估师信息,确保评估师总数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

4.单位会员存在不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情形的,应当进行整改,所属执业会员暂缓年检。依据97号令第十三条规定,不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不能承接资产评估业务。年检结束时仍不可以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单位会员将不予通春节检,应根据9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注销备案。

6、工作需要

(一)各资产评估机构要切实履行自主管理职责,认真对自己有关状况进行自查整改,并组织执业会员按规定参加年检,实事求是对执业会员有关状况进行自查并提出建议。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和执业会员务必高度看重年检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检材料,并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省评协将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签署资产评估报告等状况,综合考量执业会员“专职在一家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条件,并视单位会员年检自查状况,必要时进行核查或抽查。一旦发现提供不真实材料的,将按方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规定处置。

(三)为不影响年检办理,请各资产评估机构督促尚没有完成身份信息验证的执业会员和单位会员机构管理员尽快登录系统完成验证。

各资产评估机构和执业会员在年检过程中遇见问题,请准时与省评协联系,如是系统操作问题,可与技术支持职员联系。

联系电话:0871-63956135(省评协综合会员部)

010-88014204(技术支持)

云南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2月2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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