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条件已公布,详细情况如下:
(一)学历和资历需要
申报职员需要是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有关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员,且符合下列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职称职称,须拥有下列条件之1、
(1)拥有博士学位,且获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2年。
(2)拥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获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5年。
(3)拥有大学专科学历,且获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10年。
(4)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高级会计职称职称。
(二)能力营业额需要
参加2023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员,对其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营业额与成就的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职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6号)有关规定学会。
(三)继续教育需要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公告》(内人社办发〔2022〕220号)需要。申报职员自行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上打印审验卡;不可以自行打印的盟市请申报职员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四)考评结合的需要
高级会计职称资格继续实行考评结合规范。
参加2021-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符合国家合格标准职员;参加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级合格标准职员。可以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
(五)其他需要
1.资历计算截止时间。申报高级会计职称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营业额成就(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请于11月15日之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有关材料。
2.破格申报条件,帮助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非公有制范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政策,职称规范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政策,转系列评审政策等严格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内人社办发〔2023〕79号)有关规定实行。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