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江西2023年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工作公告公布,2023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江西财政厅文件
赣财会[2023]18号
江西财政厅关于拓展 2023 年度全省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
各市、县 (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各省直部门,中央驻赣单位、省属企业:
为做好 2023 年度全省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会计职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年代经济社会优质进步的需要,根据《江西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方法》(省政府令第 259号)和《江西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 (赣财会[2019]19 号,以下简称 《推行方法》)需要,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继续教育时间
2023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继续教育对象
在江西境内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初、中、高级资格)的职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应当自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学分。
会计职员包含从事下列具领会计工作的职员:①出纳;②稽核;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净资产)的核算; ④收入、成本 (支出)的核算;⑤财务成就(政府预算实行结果)的核算;⑥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⑦会计监督;⑧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⑨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职员)、总会计师的职员,是会计职员。
3、继续教育内容
公需科目包含专业技术职员应当常见学会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常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常识与防范互联网电信诈骗等内容。
专业科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 (2022 年版)》的公告》(财会[2022]35号)需要分为专业通识常识、专业核心常识和专业拓展常识三个类别,并分别根据初级、中级和高级设置学习内容。重点学习 2022 年度和 2023 年上半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规范及讲解、管理会计应用引导、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有关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职员职业道德规范等 (详见附件)
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能少于 90 学分或学时 (1学分=1学时)
4、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职员应根据《推行方法》规定的十七种形式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参加互联网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职员可通过“江西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 //jxf.jiangxi.gov.cn)-“政务服务” 一“会计综合服务”或“江西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http://acc.jxf.gov.cn/)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登录“江西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选择继续教育年份和其中一家互联网继续教育机构,交费成功后进入学习
互联网继续教育成本根据40 元/人/年度 (成本不含教程,下同)的统一标准收取,由会计职员直接在在线支付给选择学习的互联网继续教育机构。
5、相关需求
1.参加江西继续教育的会计职员应先登录“江西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员信息采集,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生由学籍所在地、暂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或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2.2023年度的继续教育应在2024年8月31近日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根据往年规定,我省会计职员可以通过互联网继续教育的方法,在2023年度继续教育规定的完成时限内补学2020年度和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
3.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结合当地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需求,严格根据《推行方法》有关规定,加大对本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现场学习培训的指导和管理。要准时告知本辖区有关单位或现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根据 《推行方法》有关规定,提前进行报备,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准时提供继续教育考核结果等资料,为学员进行学分折算登记。
4.会计职员通过规定的其他形式全部 (或部分)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可登录“江西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继续教育管理”一“学分折算申请”,根据提示上传符合需要的学分折算资料,提交学分折算申请,由当地会计管理部门员工进行审核,折算相应学分。会计职员当年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的继续教育 (或抵顶)学分未达到 90 学分需要的,可通过互联网继续教育补齐剩余学分,若需补学低于45(含)学分,则根据20元/人/年度收费,若需补学超越45学分,则根据40元/人/年度收费,
5.江西会计职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学分折算政策,请登录“江西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阅《江西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及《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和登记操作细节》。
6.原在江西境内工作,现已转到外省工作的会计职员应在外省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原在外省工作,现已转到江西境内工作的会计职员,应登录江西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7.会计职员在参加互联网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如遇困难可拨打已选择学习的互联网继续教育机构服务咨询电话:正保会计网校400-810-4588
附件: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指南
江西财政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