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会计职员职业道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2023年1月12日拟定印发了《会计职员职业道德规范》。
这是国内初次拟定全国性的会计职员职业道德规范。
1、坚持诚信,守法奉公。结实树立诚信理念,以诚立身、以信立业,严于律己、心存敬畏。学法知法守法,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树立好职业形象,维护会计行业声誉。
2、坚持准则,守责敬业。严格实行准则规范,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勤勉尽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敢于斗争,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
3、坚持学习,守正革新。一直秉持专业精神,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持续提高会计专业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需要,与时俱进、发展革新,努力推进会计事业优质进步。
政策剖析解析: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程暂未公布,考生提前学习初级会计实务科目时可以先避开以下两类内容:
2022年9月财政部公布了《政府会计准则规范讲解第5号》财会〔2022〕25号,介绍了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有关会计处置、关于从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的会计处置,预计2024年初级会计实务教程会对此有所体现。因此建议第二章政府会计基础的内容可先不学。
2023年1月财政部新公布了《会计职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2023〕1号,预计2024年初级会计实务教程会对第一章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进行更新,建议该部分内容可先不学。
其他内容预计为细节的调整,无实质影响。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