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1、居民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根据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居民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3、本通知实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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