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流程的公告》(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情清单的公告》(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有关需要,现对广东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职员予以公示,共430人(详见附件1)。
1、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8月14日。
2、受理举报部门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附件1-广东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职员名单.xls
附件2-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docx
广东人事考试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