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青海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质状况,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同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父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学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名字: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Qinghai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院校代码:12974
学院地址:青海西宁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四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家公办、全日制建筑、通信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职责包含:拟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规定及招生策略、拓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父母介绍本校状况和录取规则;依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推行录取工作;处置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完成与招生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及规则
第六条 录取条件
在相应批次考试报名我院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考试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分数线的考生。
第七条 录取规则
(一)总原则为依据考生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对考试报名外语语种不限制,但我院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小心填报。
(三)对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我院的考生,我院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状况下,同意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四)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实行。
(五)如遇生源不足状况,我院可以对招生专业介绍计划进行调整。
(六)考生身体健康需要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实行。
第八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五章 办学地址及学历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址及学历证书
办学地址: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西宁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字: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职(专科)。
第六章 学费及资助体系
第十条 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青海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规范实行。收费如有变动,依据当年省发改委核定标准为准。
(一)普通高职(专科)建筑类和通信类专业学费4200元/人middot;学年。
(二)住宿费按不同条件,怎么收费分别为800-1200元/人middot;学年。
第十一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健全的资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个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个人每年5000元。
(三)小岛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个人每年2000元。
(四)国家助学金,对高职(专科)学生资助额为每个人年均3300元;中职学生资助额为每个人每年2000元。
(五)出色学生学期奖学金,分甲、乙等,奖励面占班级人数的15%,甲等奖学金每个人每学期300元,乙等奖学金每个人每学期200元。
(六)出色新生奖助学金,奖助金额设定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个等次。
(七)有贫困学生月补助,对贫困学生每月给予适合困难补助。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学院对中职学生实行免学费免教科书费等政策。
(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实行求职补贴政策,每个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
第七章 中高职联合培养
第十二条 专业及培养形式
(一)专业名字:云数据与会计 ,专业代码:530302
(二)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三)学 制:二年
(四)办学地址: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
(五)毕业证书获得:学生在玉树职业技术学校学习期满且学业合格后,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六)录取形式:通过单考单招考试达到我院录取条件,经录取后升入玉树班学习。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三条 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讲解。
第十四条 联系方法
学院网址:http://www.qhavtc.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716256346、6256322、8125393
联系人:杜老师、刘老师
邮政编码:810012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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