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2、常规录取后续有关工作
(一)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后没有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赞同,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依据考生志愿及有关录取需要,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并准时将补录考生的录起名字册寄送有关高校。少数确需到我省补录的外省专科层次高校,须向其主管部门和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我省推行补录。
(二)空军、海军招飞、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分别在7月11日和7月25近日送交录取场,由省统一寄发或交接;其他已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可由考生凭高校录取公告书到高考考试报名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入学报到时自行带到高校(在职考生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后,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寄发高校),或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录取库统一寄发,具体方法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三)考生考试报名时所需的所有成本和新生赴校路费,均由本人自理。
(四)新生按录取公告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并追究有关职员的责任,有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帮助做好工作。
(五)高校应在9月下旬用高校端录取系统下载本校的最后录取数据库,同已经实质报到的新生名单进行核对,以确保录取信息准确。若核对时发现有异常状况,要立即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有关推荐:
四川高考考试新闻资讯大全
四川2023年高考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
最新高考考试资讯、高考考试政策、考试前筹备、志愿填报、分数线等
高考考试时间线的全部要紧节点
尽在高考考试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