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需要,高等教育自考考生离开山东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考的,须办理跨省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山东高等教育自考跨省转考实行在线办理,现将2025年上半年跨省转考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请时间
2025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申请条件
依据《高等教育自考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教职成厅〔2020〕3号),考生应当在转入地获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获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跨省转考。
以下几种状况不能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能转出。
(二)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三)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能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能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出。
(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能转出。
3、申请步骤
(一)访问http://www.shandong.gov.cn/,进入山东人民政府网站,如下图。
(二)在网站首页的搜索框左边,点击“全部”,从“分类”中选择“政务服务”,在文本框中输入“对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点击“搜索”后,从搜索结果中找到如下页面。
(三)点击红色标题“对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在弹出的“选择事情”页面中,点击“立即办理”,进入“个人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假如考生从未登录过“山东政务网”,须先完成个人注册,点击左下角的“立即注册”,进入“账号注册”页面,按需要进行个人注册。
(四)考生在“个人登录”界面根据系统提示操作,通过身份校验成功登录后,进入下图所示页面。考生需仔细阅读用户需知,勾选《信用承诺书》,点击“已知并继续”进入“授权确认”页面认真核实名字、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授权信息。
(五)考生赞同授权后,依据系统提示,在系统业务开放时间段内健全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表单”页面填写业务申请表。基本信息页面和业务申请表展示如下图。
(六)基本信息和表单信息填写需要。
1.“申报对象种类”须选择“个人”。
2.按顺序填写表单信息。填写“准考证号”后,系统将自动获得“可以转出的课程”和“不可转出的课程”。带红色星号(*)的文本框为必填项,考生应准确填写,不能为空。灰色文本框中的信息为系统提取生成,考生不可编辑。考生认真核对课程信息无误后,填写转入地、转入地准考证号等信息。
3.业务申请表单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在业务办理期间维持电话畅通。
4、审核结果查询
我省将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对考生转考申请进行审核,于3月十日前将符合转考需要的合格课程转出,并将审核结果和转出状况进行回登。考生可登录“山东政务网”,点击右上角“名字”进入“个人专用服务空间”界面,在“我的办事”中“我的办件”页面查找“对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查询办件状况,点击“操作—查询”可查询详细的办理状况,如下图。
办理状况分为两类,一是“你的合格课程已成功转出,请按转入地需要完成后续事宜”,二是“你的合格课程未成功转出,详细情况请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5、其他说明
(一)我省初次同步开通“爱山东”APP转考办理业务,考生也可登录“爱山东”APP办理“对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业务。
(二)考生假如有2003年4月前的自考合格课程需要转出,须持个人身份证件、2003年之前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单》到考籍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三)考生假如在山东有多个准考证号,须根据准考证号逐一进行转考网上申请。
(四)考生在转考办理过程中遇见问题时,可电话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附件:山东高等教育自考跨省转考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