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报送2025年度经济专业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公告,申报高经评审资格和营业额条件根据《湖北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4号)(见附件1)实行,
关于报送2025年度经济专业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公告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人社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依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鄂职改办〔2025〕24号)精神,现将2025年度湖北经济专业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报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一)目前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职位上,从事经济工作,聘任相应级别达到规定年限,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经济专业技术职员。聘任需要主要针对实行职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职员,未实行职位管理的企业不作聘任需要,需获得资格并履行相应职位职责。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员工)、已退休职员和达到退休年龄职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职员除外),遭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职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察、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职员,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职员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2、申报评审的资格和条件
申报评审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职员的资格和营业额条件,根据《湖北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4号)(见附件1)实行。
3、申报途径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职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职位结构比率内按岗申报,推荐时同步提供《2025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状况核定表》(附件3)。
(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原因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打造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民营企业劳务派遣职员与其他非正式用工职员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用工单位一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三)自由职业专业技术职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和推荐程序。
(四)中央驻鄂单位或外省需委托我省代为评审的,按《湖北评委会管理暂行方法》(鄂人社规〔2021〕4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
4、申报方法
2025年申报高级职称职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法申报材料。
(一)网上系统申报
专业技术职员参加职称评审,通过湖北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管理软件进行申报,登录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点击“个人用户入口”,进入“专业技术职员个人申报端”,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用系统生成并打印《任职资格申报职员综合状况大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推荐单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职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符合需要的申报职员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均通过系统按有关政策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省经济高评办,省经济高评办对材料进行审核。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准确上传附件、填报有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报送纸质材料
经省经济高评办通过系统审核赞同受理后,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报送的纸质材料上逐一签字盖章,集中统一报省经济高评办。审核手续不完整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申报纸质材料需要详见附件2。
5、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职员根据“做什么、评什么”原则,依据公告需要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历程、现职位状况和任现职以来营业额成就,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推送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材料提交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推荐送审。职称申报材料实行“哪个审核、哪个签名;哪个签名、哪个负责”原则。用人单位对申报职员工作职位、工作历程及营业额材料负审核主体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含个人营业额材料)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职员工作职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营业额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赞同上报”的推荐建议,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职能职责负责复审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准时退回并告知退回缘由。
(三)省经济高评办审核。省经济高评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不是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请申报职员按公告准时补正全部内容。申报职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舍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材料,按原报送途径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四)组织评审。省经济高评办集中受理审核申报材料后,将职员名单在省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gzw.hubei.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进行面试(以公告时间为准),拓展评审。
6、相关需求
(一)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职员应依据公告需要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申报信息,签订诚信承诺书。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需要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逐级审核、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发文确认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任职资格都将不予确认。
(三)申报的评审材料要做到统一规范。申报的评审材料需要用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表格。申报材料请认真整理,凡上报材料零乱无序的,不予受理。
(四)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营业额材料均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营业额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申报时间截止后,职称信息管理软件不再开通,申报人自行补交的论文、奖项、科研成就等,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申报人提供的营业额材料为单位集体一同获得的,需单位在营业额材料复印件上注明该申报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具体角色,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人提供材料中有明显涂改痕迹或名字前后不同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状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七)申报职员档案袋正面须注明名字、单位和联系方法。评审结束后有关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职员自留原件。
7、受理时间和成本
网上申报时间范围:2025年9月十日|十月13日;
网上审核时间范围:2025年9月十日|十月17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9月十日|十月17日。
通过省经济高评办网上审核后,可致电027|87710079或027|87236245预约报送时间、报送纸质材料。
依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评审怎么收费为300元/人,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
8、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一)受理单位
湖北经济高评办(武汉武昌区水果湖横路1附6号,省企业家联合会院内斜坡上左转二楼)
(二)联系方法
电话:027|87710079、87236245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公告 .pdf附件2:申报纸质材料需要.doc附件3:2025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状况核定表.doc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附件5:公示推荐证明.doc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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