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拓展2025年度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经济师等5个系列(专业) 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现将2025年度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师专业、干部院校教师系列、技工院校教师系列5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评审范围
职称评审范围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不含常识产权专业)、经济系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专业、各层级干部院校教师系列、各层级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共 5 个系列(专业)。
2、评审条件
严格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1〕3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员职称评价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4〕2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干部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1〕3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26号)等条件实行。
3、申报途径
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办理,专业技术职员登陆“新疆专业技术职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申报。
4、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8月25日至9月30日
审核材料时间:
10月13日至十月30日
交费时间:
11月1日至11月11日
专业技术职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交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5、有关事宜
(一)全方位实行职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职位结构比率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员参加职称评审。
(二)凡申报本年度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应达到56分以上,并在有效期内申报。
(三)凡申报本年度技工院校教师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员,具备本专业职称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均可申报。
(四)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评审,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进步贯通工作的公告》(新人社发〔2021〕26号)实行。
(五)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参评专业技术职员,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方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三年内不能申报职称评审。
(六)严格落实审察推荐责任追究规范,实行“哪个审察,哪个负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看重,加大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职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七)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员登录平台查阅“2025年度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等5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申报需要注意的地方”。
6、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
自治区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0991—3689900、3689921
系 统 技 术 服 务 电 话:0991—3193615、3193501
2025年8月1日
附件:
2025|年度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等5|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申报需要注意的地方.pdf
附件1公示(模板).docx
附件2公示结果(模板).docx
附件3推荐建议(模板).docx
附件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docx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