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考试  考试动态  2020  报名  其他  准考证  查分  复习指导  资产评估师  中级会计职称 

2025葫芦岛高经评审报卷时间:9月8日至9月30日

   日期:2025-08-08     作者:智学网    浏览:641    
核心提示:关于做好2025年葫芦岛经济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依据《关于深化经济专业职员职称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辽人社发〔2021〕10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建议的公告》(辽人社发[2025]1号)精神,现将2025...

关于做好2025年葫芦岛经济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

依据《关于深化经济专业职员职称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辽人社发〔2021〕10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建议的公告》(辽人社发[2025]1号)精神,现将2025年葫芦岛经济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评审范围及权限

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打造人事劳动关系的从事经济有关工作的专业技术职员,与在我市工作1年以上自由职业专业职员,只须符合申报条件,均可参加经济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评审标准

2025年经济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坚持“哪个推荐、哪个审核、哪个评审、哪个负责”的原则,以品德、能力、营业额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奖项、唯论文的倾向,重视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革新成就,将科研成就获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要紧内容。

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标准,按《关于深化经济专业职员职称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辽人社发〔2021〕10号)及国家、省有关职称政策实行。

3、评价方法

2025年,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根据评审标准申报参评。本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综合评价的评价模式。综合评价是根据评价标准打造量化赋分体系,由评委会专家对参评职员的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赋分,由评委会依据综合评价的综合分数,确定申报职员是不是拥有申报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通过率原则上低于75%。

4、评审政策及有关需要

(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的奖励、项目、论著、专利等营业额成就,均指参评职员获得现职称后获得的,同一成就获得多项奖励的只计算最高奖,不重复计算。

(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的论文,是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论文、增刊、论文刊物的征稿公告、清样稿与无ISBN统一书号的论文集不作为评审依据。同一期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只认定1篇有效。

(三)申报职员要严格根据规定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论文、著作、成就、奖励等申报材料。论文发表和成就奖励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资历年份为周年。

(四)实行论文检索规范。申报职员均要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看并打印查看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 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申报职员须提交经各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查看和检索证明。

(五)继续实行个人和单位双重承诺制。申报职员须在《辽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备注”栏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同意有关处罚”;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在个人承诺内容下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职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六)在职称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及评审结束后,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并核实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和将来2年的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和有关职员责任。

(七)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只能突破学历或资历一个条件,不允许同时打破。

(八)申报参加评审的民营企业职员,应当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

(九)由单位派往海外工作 (满两年,不含已回国)的专业技术职员和由政府选派的援疆援藏专业技术职员,在援外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不可以按时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出具备效证明后,可按现行标准条件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十)中直单位、外省市等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本省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赞同,并由具备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应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中直机关各部委的项目及奖励按省部级对待;中直机关下属的司局和省直各厅局的项目及奖励,按市厅级对待。

(十一)第三申报的职员,在评价标准、条件等政策和申报级别未变时,可在提交上一年报送过并装订好材料基础上,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赞同第三申报证明,重新填写《辽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2019新版),提交新获得科研成就、营业额贡献等补充材料即可。

(十二)依据国家《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职员,公务员、离退休职员及在受处分或处罚期间职员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5、报送评审材料组卷需要

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两部分:

(一)主卷装订材料

主卷(2019新版《辽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装订按下列顺序进行:

1.《辽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1份装订在主卷,另2份不装订,放入材料袋)。

破格晋升职员另须填写《辽宁破格评定职员审核表》(一式3份,1份装订在主卷推荐表后,另2份不装订,放入材料袋)。

“单位推荐建议”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单位盖章,“主管部门建议”栏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单位盖章(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此栏不需签字盖章)、“市(县、区)人社局建议”栏,单位主管权限在县(市)区的,由县(市)区人社局职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单位盖章。

2.学历资历有关材料。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查看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2年以前教育部学信网查看不到的需要提供档案存放部门提供的包含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并需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主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继续教育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所有查看结果、复印件需经申报单位、各级审核部门加盖印章。

3.主要营业额成就。包含科研成就证书、专利证书、业务奖励证书、课题项目书、结题报告等营业额成就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及证明材料需经申报单位、各级审核部门加盖印章。

4.主要论文、著作。包含论文、著作、译著、教程、技术指标或技术报告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含刊物封面、刊号、目录、论文内容及期刊查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和论文检索(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等)证明,著作复印件应包含刊物封面、书号、目录和部分著作内容,并在论文和著作目录复印件个人名字处做出明显标记。每篇文章分别对应期刊检索证明、论文检索证明装订,论文检索附在所证明的论文后面。所有复印件及证明材料需经申报单位、各级审核部门加盖印章。

5.其他材料。包含身份证、荣誉证书和学术(衔)称号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其他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及各级审核部门印章。

(二)主卷不装订材料

1.2019年新版《辽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贴好照片)需要准确填报,规范书写《评定表》封面上的单位名字,同时要与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大型企业单位要细化到二级单位名字。 评审通过职员的《辽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分别由本人、单位(本每人事档案)和评委会办事机构留存。

2.《辽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两份)。

3.破格晋升职员另须填写《辽宁破格评定职员审核表》(一式两份)。

4.《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职员状况公示表》。

5.《专业技术资格名单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大全后填报(如个人申报需个人填写)。

6.主答论文一式两份。

7.参评对象在报卷时需交1张本人1寸最近免冠彩色照片。

(三)副卷材料:

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著作、年度考核表、民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有关证明材料、工作营业额原始材料等原件均装入副卷材料袋内(对论文、著作等涉及本人内容部分作出明显标记)。

《辽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及其他辽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报卷表格,详见附件,也可登陆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ld.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6、申报程序

(一)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程序。

(二)实行层层推荐负责制。申报职员所在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考评专家、单位领导、人事干部等方面联审的方法,依据申报职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营业额成就、平时考核和实质贡献等,对申报职员进行综合考评,并经单位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推荐至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未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一同履行对被派遣职员推荐申报,实行“双审核、双盖章、双公示”,公示时间不同的以结束时间较晚的为准,逐级推荐申报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程序需要履行。

7、报卷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卷时间:9月8日至9月30日

报卷地址:市人社局专业技术职员服务科,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803室。

联系电话:6660751

本公告由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讲解。

附件: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评审所需表格

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评审条件有疑问?不会写营业额、发论文?保存下方图片,微信扫描二维码联系老师,助你答疑解惑!

 
 
更多>会计职称相关文章
考试报名
推荐图文
推荐会计职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学知猫-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会计职称,中小学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