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玉溪发布了2025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公告,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玉溪财政局关于拓展2025年
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公告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公告》(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继续教育规定》)明确“会计专业技术职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同意继续教育的义务”。依据《云南财政厅关于组织拓展2025年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公告》(云财会〔2025〕61号)有关需要,现将玉溪会计专业技术职员2025年继续教育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继续教育对象
玉溪行政地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以下简称会计职员)。开始继续教育前,会计职员应在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2、2025年继续教育安排
(一)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
1.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内容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含会计职员应当常见学会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入门知识。专业科目根据《云南会计职员2025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专业科目)》(以下简称《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实行。
2.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形式
(1)参加全国会计有关考试,包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类考试。
(2)参加县级以上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央各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领军(高档)人才培养、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3)参加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会计培训机构(含互联网继续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培训。
(4)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本;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5)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同的其他形式。
(二)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职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获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当年度有效,具体计量如下。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全国会计领军(高档)人才、总会计师素质提高工程、云南会计领军人才(高档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次折算为90学分。
3.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天天折算为10学分。
4.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5.独立承担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别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个人折算为60学分。
6.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文章折算为30学分;与别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个人折算为10学分。
7.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本的,每本会计类书本折算为90学分;与别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本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个人折算为60学分。
8.参加主管部门(含单位)、社会培训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的面授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每一学时,折算为3学分。
9.参加互联网继续教育,其学分的折算方法,在课程设置中明确。
(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严格实行《继续教育规定》,原则上根据会计职员信息采集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
1.由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继续教育,实行“哪个培训、哪个负责”原则,其中,面授培训机构、用人单位、社会团体向会计职员信息采集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互联网继续教育机构向州(市)财政部门申报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州(市)财政部门通过全国统一平台审核上传培训职员信息,会计职员信息采集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登记。
2.会计职员参加财政部门组织全国会计有关考试,包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进行登记。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其他继续教育、考试和会计类专业会议,同级财政部门在收到有关信息后,统一为会计职员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3.会计职员参加符合《继续教育规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由会计职员在全国统一平台“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会计职员信息采集所在地财政部门予以审核登记。
(四)继续教育时间
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应于2025年12月31近日完成,并于次年首季前完成学分登记工作。
(五)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
1.有关材料的报送部门及内容。以面授为主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在申报办理学分登记时,向会计职员信息采集所在地财政部门报送参训职员信息及有关材料,并积极配做好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以互联网培训为主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在申报办学理学分登记时,向市财政局报送参训职员信息及有关材料并配合市财政局做好参训学员信息上传工作。参训职员信息根据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统一模板提供,有关材料请照《继续教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继续教育机构需要同时符合的条件报送。
2.报送频次及有关需要。符合条件的面授培训机构应于培训结束时准时向会计专业技术职员信息釆集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互联网继续教育机构应于每季度结束的次月十日前向市财政局报送本季度参训职员信息及有关材料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参训职员信息应分别报送经培训机构确认盖章的文件和电子版可上传文件各一份。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为申报继续教育登记的所有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不真实材料,骗取继续教育学分的,经查实取消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3、其他事情
(一)会计职员应准时完成会计职员信息采集、变更或调转。登陆全国“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职员服务管理模块,完成会计信息采集、变更、调转。
(二)会计职员应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并完成学分登记。自行申报学分登记的,登陆“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登记。
(三)为便捷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和学分,确保互联网继续教育水平,玉溪财政局按《继续教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需要,对自愿在玉溪拓展互联网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在已审核的机构分别是:北京东大正保科技公司(正保会计网校)等。后续如有新增符合条件的互联网继续教育机构将另行公告。(排名不分先后)
请全领会计职员、各用人单位加大看重,持续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联系方法:玉溪财政局会计服务管理:2022949、2025007;红塔区财政局:6169211;江川区财政局:8034732;澄江市财政局:6685147;通海县财政局:3011760;华宁县财政局:5016343;易门县财政局:6181584;峨山县财政局:4011061;新平县财政局:7011563;元江县财政局:6517868。
玉溪财政局
2025年7月2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