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2025年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正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
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苏人社职〔2025〕4号)需要,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赞同,现将我省2025年度正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报政策
(一)2025年度我省正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根据《江苏会计职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实行。
(二)畅通申报评审绿色通道。为落实《推进江苏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优质进步推行策略》(苏财会〔2025〕28号)等相关需求,对于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申报评审时会员关系隶是江苏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江苏4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作伙伴(主任会计师)或分所负责人,累计执业满25年且无不好的记录的注册会计师,由2名以上拥有正高级会计职称或会计有关专业教授推荐,可根据我省职称评审有关需要和程序直接申报正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
(三)申报职员根据《江苏职称评审管理方法》(苏人社规〔2024〕3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军队的会计职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赞同后受理申报。
(四)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营业额成就、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五)申报职员继续教育条件根据《江苏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苏财规〔2018〕22号)实行,继续教育状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要紧条件。
(六)依据苏价费函〔2002〕62号规定,我省正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怎么收费为500元/人。
(七)申报职员通过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职称的,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撤销其职称,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职员进行处置。
2、申报时间及步骤
(一)申报时间
2025年度我省正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9:00至7月31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逾期不补报。
(二)申报步骤
1.网上申报。
(1)登录江苏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从“服务入口”选择“正高级职称评审”,进入后阅读操作手册及容易见到问题解答。
(2)登录系统后,按需要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2.审核。省属单位申报职员为线上审核,申报职员网上提交材料2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线缴费。各地申报职员依据所在地财政局需要,办理审核事宜。
3.在线缴费。申报职员通过审核后,登录申报系统进行交费。交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需要票据凭证的,可依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交费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9:00至8月4日24:00,逾期未交费的,视同舍弃申报。
3、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请各地、各单位根据《江苏会计职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和申报材料目录及需要(详见附件1),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二)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于8月18近日,将经当地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江苏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会计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状况大全》(详见附件3)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因评审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职员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所需填报的表格,请登录江苏财政厅网站(http:// 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进入“下载专区”下载。
(四)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职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职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申报表一式3份,将签章后的末页粘贴在申报表末页空白处,连同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法,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送达。
(五)政策咨询
省级:025-83633209、025-83633202;
南京:025-51808610;无锡:0510-81822359;
徐州:0516-83752874;常州:0519-85681867;
苏州:0512-68616751、0512-68616703;
南通:0513-85594128;连云港:0518-85521543;
淮安:0517-83168195;盐城:0515-80501348;
扬州:0514-87865869;镇江:0511-80909928;
泰州:0523-86888085;宿迁:0527-84363054;
昆山市:0512-57314171;泰兴市:0523-87633552;
沭阳县:0527-83551380。
附件:
1.申报材料目录及需要.doc
2.江苏申报正高级会计职称任职资格职员状况介绍表.doc
3.江苏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会计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状况大全.xls
江苏财政厅
2025年6月1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