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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5-06-13     作者:智学网    浏览:785    
核心提示:常德发布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常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

常德发布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常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系列职改办,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依据职称评审有关文件和省人社厅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报与评审方法

2025年度全市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职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察材料(详见《资格审察材料目录》)和营业额评审材料(详见《营业额评审材料目录》)。资格审察材料网上提交,须按需要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并报送纸质材料。营业额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材料报送步骤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审核渠道具体如下:

(一)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在线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用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公众号或电子社保卡扫描二维码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职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登录“智慧人社”APP,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根据《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 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在线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用智慧人社APP、CA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描二维码登录,根据《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察等工作。

(三)人社部门用电子社保卡扫描二维码登录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依据《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形式审察等业务。

(四)评委会组建单位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在线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用智慧人社APP、CA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描二维码登录,根据《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完成材料复核、策略呈报、结果备案等工作。

2、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
8月1近日完成高级职称网上申报审核,9月23近日完成中级职称网上申报审核,十月11近日完成初级职称网上申报审核。

(二)职称参评(含认定)材料报送时间。高级职称报送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6日,中级职称报送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5日,初级职称(含认定)报送时间低于十月11日。

(三)参评材料中有关营业额、资质等的有效时间。高级职称为8月29日(含),中级职称为9月25日(含),初级职称为十月11日(含),其后获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营业额成就等,不作为2025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四)职称评审完成时间。全市初、中级各类评委会须在2025年11月15日(含)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

(五)自主评审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系列(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报备的年度评审策略组织推行,请自行把握申报时间,并在十月底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防止评审结果跨年度备案。

3、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晋升职称一律应拥有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025年原则上根据各系列(专业)新修订的申报评价标准条件拓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评价标准条件暂未修订的系列(专业),应根据原标准条件和国家新颁布的规范条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行。自主评审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应实行经备案的高于省标的规范条件。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打折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公告》(人社厅发〔2020〕13号)等文件需要参加职称评审。经组织选派援外、援藏、援疆的专业技术职员按有关规定实行。

(二)评审职数需要。

1.事业单位应完成职位设置且有空缺职位,并在核定的职位结构比率内对应空缺职位组织差额推荐,在空缺职位范围内提出年度评审职数,在6月23日至7月4日报市人社局审核。

2.事业单位无空缺职位但存在以下特殊状况需申请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的,按有关程序报省人社厅审核。对用特殊政策超岗评审职数获得职称的专技人才,事业单位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聘用。

(1)依托省级引才工程(含备案的其他引才工程),从境内外引进去湘革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2)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专业)、策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民生、文静等范围,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肯定服务年限的革新类急切需要紧缺人才。

(3)在乡镇专技职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营业额突出的专技人才(中小学教师、基层系列除外);扎根基层一线(与基层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期)特别出色的年轻人博士;经考核合格出站留湘的博士后科研职员。

(4)处于消化职数阶段的事业单位,为形成结构合理人才梯队,可依据目前岗在聘下一评审年度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申请“退多补少”评审职数。

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特殊状况评审职数,由市人社局初核大全后报省人社厅,并提交专项报告及相应表格,于6月15近日完成。

(三)继续教育等需要。继续教育状况、外语、计算机数字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必须具备的条件,可在年度评审量化评审环节,赋予肯定的评价网站权重或作为加分项,用人单位聘任时,可依据职位特征再作具体规定。依据《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需要,专技人才参加继续教育状况需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要紧条件,事业单位员工培训的学时认同为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学时,也可提供《湖南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四)年度考核需要。年度工作营业额考核是专业技术职员管理的要紧内容,各系列(专业)参评职员均应提供规定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员考核表》。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在量化评审环节作为现实表现或工作营业额,赋予评价网站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一票否决”的评议内容。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察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手段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遭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实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实行工作的推行方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有关规定。

4、申报审核步骤及材料需要

职称申报审核包含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形式审察、材料复核等环节。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分支专业设置、申报评审材料需要、评审表格等,均可在湖南人社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查阅下载。

(一)畅通申报途径。职称评审实行告知承诺制,参评职员须诚信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下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能申报评审职称。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对照相应职称评价标准,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员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职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以其它途径申报参评的按弄虚作假处置。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由与其打造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通过档案推广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外省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员被派驻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湖南申报参评职称。

劳务派遣职员、劳务外包职员,由用工单位申报,档案推广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会同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外包公司)、用工单位一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并由档案推广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申报。其中,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职位设置管理范围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未纳入编制内管理的佐证材料。

3.在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档案推广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4.中央驻湘单位、外省单位需要委托我省有关系列(专业)高评会评审的,需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或所在省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高级职称委托评审函经省人社厅签署建议后,高评会组建单位方可按规定同意评审委托。

(二)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认真审核,运用云数据等方法,查看认证学历、奖项及有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营业额评审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等。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假负责,有关审核职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就、论文、服务基层、工作营业额、是不是破格申报、违纪违规状况等)、《评审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地方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接收。

3.用人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用人单位评测、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建议”栏内注明有关结果、建议及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能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

(三)形式审察。人社部门在形式审察中,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应当在规按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察及呈报建议”栏内注明审察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形式审察时须重点审察申报人的学历、社保、职称与公示状况,并打造诚信档案记录规范,对提供不真实材料的列入个人失信档案,作为以后申报评审的重点参考依据。

(四)材料复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不是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负责,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并准时告知。负责复核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评委会平时办事机构材料复核建议”栏内注明复核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5、评审需要

(一)严格策略报备。依据《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公告》(湘职改办〔2019〕5号)规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应在开评前10个工作日,其他高评会组建单位须在开评前15个工作日,按需要报送2025年度评审策略,未按需要做好年度评审筹备工作的,不能开评。中、初级评委会组建单位须在开评前7个工作日报送评审策略。

(二)严格评委抽取。开评前1天,在上级纪委监委派驻评委会组建单位纪检监察组的直接监督下抽取评委。

(三)严格标准条件。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严格对标申报评审条件,结合行业实质,拟定年度职称评审策略和评委培训策略,合理设置评审网站权重和量化评分细节,科学拓展综合评议。推行代表作规范,推进职称营业额成就从重数目向重水平转变,论文、奖项、项目等实行加分上限设定。为确保评审水平,继续实行通过率控制(因特殊状况需要突破通过率的,须在年度评审策略中提前报备),事业单位严格实行通过率与职位职数双控规范。

(四)严格评审程序。评委会组建单位应科学有序安排评委培训、材料复审、分工初评、面试答辩、小组评议、大会审议等环节。年度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表决。对未获通过的参评职员,一律不能进行复评。评委会应打造材料归档规范,投票原始记录、会议记录、未通过缘由记录、面试一试题等,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归档备查并严格保密。年度评委会在当年度当次评审工作结束后即行解散,之后有关当年度的投诉、举报及处置等事宜,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及其职称评审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承担。

(五)严格评审纪律。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坚持“报到地址与材料评审地址分设、材料评审地址和面试答辩地址分设(采取互联网面试答辩的除外)”两分设原则,加大对评审场合的封闭管理和保密管理,评审期间统一管理通讯工具。评委在参加评审工作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主动进行回避。

6、评审结果公示、备案及发证

(一)公示。年度评委会评议投票工作结束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3个工作日内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备案。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将公示及职数无异议职员状况报人社部门备案。公示等有异议职员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按规定程序调查核实,待处置结束后再另行备案。

(三)发证。对通过评审获得职称的职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湖南人社公共服务在线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和智慧人社APP上均可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并提供职称证信件息查看。

7、责任追究

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方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等政策规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若违反有关纪律,分类责任追究如下:

(一)申报人责任追究。通过提供不真实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别人作品或学术成就,营业额不实或造假等不正当方法获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二)员工责任追究。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推荐、公示等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弥补手段;情节紧急的,依法追究有关职员责任。评委会组建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弥补手段;情节紧急的,依法追究有关职员责任。

(三)评委责任追究。凡违反评审纪律,故意泄露专家身份;在评议、打分、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应当回避未准时申请回避的;或借助评审专家身份违规为别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评委会责任追究。评委会未经核筹备案、有效期届满未重新核筹备案或者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的,对其职称评审权限或者超越权限和范围的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同;情节紧急的,取消评委会组建单位职称评审组建权,并依法追究有关职员的责任。

年度评审期间,省人社厅将拓展职称巡查,通过现场监督、查阅资料、质询、约谈等形式加强监管力度,按肯定比率对高评会的职称政策实行、参评材料审察、评审评议工作等状况进行抽查;会同省行业主管部门对自主评审单位是不是严格实行条件标准和有关规定状况拓展随机抽查;依据抽查状况、群众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督查。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职称规范改革的各项需要,进一步规范评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稳妥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咨询电话:7893116 市人社局专技科

附件:

附件1各类表格及材料报送时间安排(2025).zip

附件2职称网上评审操作指南.doc


常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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