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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发布2025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5-06-12     作者:智学网    浏览:365    
核心提示:无锡发布2025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转发江苏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 报工作的公告》(...

无锡发布2025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


转发江苏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

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 报工作的公告》(苏财会〔2025〕31号,以下简称《公告》)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需要,请一并实行。

  1、申报需要

  请申报职员认真阅读《江苏会计职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文件,并对照《公告》附件1所列“申报材料目录及需要”,筹备申报材料。

  (一)初审。根据“属地管理”需要,申报职员先将材料送至所在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初审(审核职员需在“申报材料目录”页右上角签字、盖章),初审后将申报材料送至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并盖章。

  (二)复审。申报职员先将材料送至无锡财政局会计处(市民中心3号楼704室)复审(江阴市、宜兴市除外),复审后将申报材料送至无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员管理处(市民中心4号楼109室)审核并盖章,而后方可在申报系统内上传材料。复审时间:2025年6月3日9:00至6月30日17:00,逾期不补报。

  (三)交费。申报材料待省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交费,交费截止时间:7月3日24:00前。逾期未交费的视同舍弃申报。

  2、其他事情

  (一)申报职员需根据《江苏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苏财规〔2018〕22号)文件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外,还需完成人社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学习网址:https://rs.hrss.wuxi.gov.cn:8031/rcrs/#/login。咨询电话 82419275 或 82419376 )

  (二)政策咨询电话

  市 级:81822333、81822359

  江阴市:86861138、86815567

  宜兴市:87994941

  梁溪区:82830347、85026219

  惠山区:83595650

  锡山区:88203851

  新吴区:81890764

  滨湖区:81178833

  经开区:80580120

  附件:江苏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苏财会〔2025〕31号)

无锡财政局

2025年5月2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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