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数字经济、石化工程和经济、工艺美术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公告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有关单位:
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苏人社职〔2025〕4号),现就2025年度数字经济(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业网络、区块链、云数据、AI)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经济、工艺美术专业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受理范围和申报时间
(一)申报对象为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有关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员工)、离退休职员不能申报职称评审。遭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能申报职称评审。
(二)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所在地无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的,由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赞同后,我厅予以受理申报。
(三)凡已明确下放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的设区市及有关协会,其专业技术职员申报材料,我厅不再受理。
(四)数字经济、石油化工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的中级职称申报,我厅仅受理省属单位。
(五)数字经济、石油化工工程和经济、工艺美术专业职称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生成)等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2日。
2、申报条件
(一)数字经济、石油化工工程
1、数字经济工程(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业网络、区块链、云数据、AI)职称申报,分别实行《江苏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号)、《江苏数字经济(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0号)、《江苏数字经济(工业网络)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1号)、《江苏数字经济(区块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2号)、《江苏数字经济(云数据)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4号)、《江苏数字经济(AI)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3号)。
2、石油化工工程职称申报,实行《江苏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9号)。
(二)经济专业
经济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实行《江苏经济专业职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7号)。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申报职员须提供2020年至2024年间的全国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2025年全国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佐证材料,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当年度评审。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常识产权、农业经济职员不在我厅受理范围。
(三)工艺美术专业
1、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实行《江苏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40号)。
2、关于工艺美术系列紫砂专业。申报职员应按程序从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企事业单位申报职员须提供本单位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申报职员为个体户的应提供当地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以上涉及苏人社职〔2025〕4号等文件的具体内容可在“江苏政务服务-江苏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网站(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职称申报”模块下“公告查询”栏目中查看。
3、有关政策
(一)申报人一般应当根据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营业额成就、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公告》(苏人社发〔2019〕183号),符合工程专业、经济专业职称对应的职业资格,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根据《江苏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进步贯通改革推行策略》(苏职称〔2021〕132号)的规定,在数字经济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范围生产一线职位,拥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范围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四)有关“绿色通道”申报。对获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点,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进步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和急切需要紧缺人才,经2名以上本范围或相近专业拥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各地各部门及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根据有关资格条件中营业额成就“高于破格标准”审核“绿色通道”申报材料。
国外归国职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职员,初次申报职称时可依据专业水平和工作营业额并参照相同种类职员评审标准,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五)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得初、中、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规范改革的指导建议》(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相应职称,用人单位可依据有关任职条件和职位空缺状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中一年级级职称。
(六)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状况列为职称晋升的要紧条件,根据《江苏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实行。
(七)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在申报表中签订个人承诺书,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能申报职称评审。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资格与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初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对于持有有关国际职业资格的国外人才,可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国际职业资格与高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4版)的公告》(苏人社函〔2024〕369号)进行比照认定,申请人须上传江苏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申报表等有关材料。
4、申报步骤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申报人访问“江苏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gxt.jiangsu.gov.cn),进入“政务服务”板块,选择“江苏工信厅职称申报系统”即可进入职称申报页面,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 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登录(页面右上角),如未注册,须先进行个人注册后再登录。初次填报选择“职称评审类申报”模块下的“信息录入(初次填写)”,找到对应的申报职称,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行在线填报,第三录入和信息修改请从“信息修改(第三录入与查询)”模块进入。
(二)申报人在填报前请仔细阅读“职称申报”模块下“公告查询”栏的职称申报操作指南,所有附件材料均须原件扫描上传(推荐使用pdf格式),确实不可以提交原件的,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再扫描上传,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及敏锐信息。材料全部填报完成且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三)各设区市申报材料按程序递交至各级工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统一于9月12近日将审核赞同推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南京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2213室;省直单位数字经济、石化工程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9月12近日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报送至南京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1106室;省直单位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9月12近日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报送至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南京云龙山路1号6幢21楼2103室)。
(四)职称评审收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评审收费需要实行。申报人可于9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登录申报平台,查看初审信息并依据平台提示在线缴费。
(五)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批文可在“职称申报”模块下“公告查询”栏下载,评审通过职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按原报送途径自行取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在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自行下载打印。
附件:职称工作咨询电话
江苏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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