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5年审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公布,详细情况如下:
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公告
依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审考办字〔202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质,现就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中、高中三年级个级别。初、中级均设置《审计有关入门知识》(客观题)《审计理论与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高级设置《高级审计实务》(主观题)1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日期 | 类别 | 时间 | 科目 |
9月27日 (星期六) | 初、中级 | 9:00—11:30 | 《审计有关入门知识》 |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级 | 9:00—12:00 | 《高级审计实务》 |
考试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5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概要,各级别考试概要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二)考试管理模式
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法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职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考哪几科,方可获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资格考试应试职员须通过当次考试,方可获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考试报名条件
具体见附件《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情的说明》。
3、报名和资格核查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专栏。考试报名职员按如下步骤完成考试报名:
(一)注册用户
考试报名职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在线报名”模块,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根据平台规定的步骤注册用户。对于新注册考试报名职员,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对于已注册考试报名职员,须补充健全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种类为中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考试报名职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用这款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置。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辨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看认证系统,请慎重使用。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考试报名职员准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为加大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准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有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需要上传有关验证/认证报告,同意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二)填写考试报名信息
考试报名职员应于2025年5月16日9:00至5月26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板块,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考试报名信息。依据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职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依据告知承诺制相关需求,考试报名职员可自主选择是不是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其中,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真实承诺行为的职员,与依据有关规定存在紧急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紧急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职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请考试报名职员认真阅读以下事情:
1.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报名参加考试的职员,应在报名前仔细知道有关资格考试的考试报名条件、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报名职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考试报名职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在线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使用电子方法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有关事情。考试报名职员承诺的内容包含:
(1)已知道告知事情;
(2)已符合考试报名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想同意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想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处置。
考试报名职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在线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考试报名职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事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试报名职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职员,应在报名前仔细知道有关资格考试的考试报名条件、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考试报名职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在线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事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郑重提醒:考试报名职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确认环节,不然视为没有完成报名。
(三)资格核查
根据告知承诺制相关需求,应付考试报名职员进行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具体包含在线核查和现场核查两种方法。
1.在线核查。考试报名职员在在线报名系统注册时,在线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法对考试报名职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有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在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后,在线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考试报名特定条件相符合状况进行在线核查。
2.现场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申请的考试报名职员,与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没办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
请上述应同意现场核查的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时或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到“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于5月26日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各市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需要参加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种类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的,应在报名前准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打印有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有关工作年限证明,与考试报名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5)考试报名条件中需要拥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它材料。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考试报名职员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试前、考中、考后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者,即给予其考试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置;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郑重提醒:在核查前,考试报名职员可自行修改考试报名信息;核查后,考试报名职员不可以进行修改。修改考试报名信息将自动取消报名信息确认状况,请小心操作。请考试报名职员严格根据步骤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询“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接通后转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审计部门。
(四)在线缴费
依据国家进步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怎么收费管理方法的公告》(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印发的《转发国家进步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怎么收费管理方法的公告》(皖价费〔2015〕123号)规定,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个人每科62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12元)收取;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个人每科70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20元)收取。
通过核查的考试报名职员,请于6月4日16:00前登录在线报名系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如对成本支付有疑问,请咨询第三方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考试报名职员交费是不是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步骤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报名费的,视为自动舍弃报名。交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4、笔试
(一)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考试知识点设置在合肥,使用标准化考场,请应试职员于9月23日16:零零后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提前做好有关筹备。
(二)答卷方法
《审计有关入门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为客观题,《高级审计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应试职员作答前,务必认真阅读试题封二“应试职员需要注意的地方”和答卷卡首页“作答需知”,并用黑色墨水笔在相应地方或地区认真填写名字、准考证号、试题代码(如需填写),用合法2B铅笔按规范填涂样式填涂对应信息点并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作答时,客观题应用合法2B铅笔按规范填涂样式按题号填涂答案选项对应的信息点;主观题应用黑色墨水笔在答卷卡对应的题号地区边框内作答,超出的作答内容无效。
(三)其他事情
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实行《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流程》(人社厅发〔2021〕18号)《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和《安徽人事考试考试知识点考场管理细节(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置。
应试职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备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施带至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提供试职员用,考后收回。应试职员应试全程要妥善保管我们的试题和答卷卡(纸),预防别人抄袭导致雷同答题。考试结束后使用技术方法等甄别为雷同答题的考试答题,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置。更多笔试需要注意的地方请关注准考证及考试前提示有关内容。
5、成绩公布和合格标准
笔试成绩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对姥爷布。应试职员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职员成绩查询”模块与安徽人事考试网查看成绩。
依据《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流程》,应试职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考试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成绩复查”按钮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省人事考试院大全复核申请报送审计署考试中心,由审计署考试中心协调拓展复核并将结果反馈至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申请人可在安徽人事考试网考试成绩查询页面点击“复查结果”按钮查看复核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后成绩。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情的通告》,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题满分的60%。
监督管理
依据告知承诺制相关需求,实行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后,有关部门将加大全方位监督管理,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一)平时监管
对已作出承诺的考试报名职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有关部门将使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法推行平时监管。
1.随机抽查。按肯定比率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考试报名职员的践诺状况。
2.重点监管。对考试报名免试级别且没办法在线核查免试有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考试报名职员进行重点监管,考试报名职员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通过云数据比对、AI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法进行智慧监管。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困难程度较大的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将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途径,公示有关职员承诺状况,同意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处置
考试报名职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平时监管中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置,已交费用不予退还;获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获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获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有关规定处置。考试报名职员应同意并配合有关机构核查,逾期拒不同意核查的,视为舍弃考试资格。
考试报名职员有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置。考试报名职员涉嫌犯罪的(包含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交易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7、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并通过践诺状况抽查的职员,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明),资格证书(证明)使用电子证书(证明)和纸质证书(证明)两种形式。纸质证书(证明)由各市人社部门按需要发放,电子证书(证明)由考生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查看下载。
8、咨询电话
序号 | 地市名字 | 咨询电话 |
1 | 合肥 | 0551-12333接通后转1 |
2 | 芜湖 | 考务咨询电话:0553-3991188 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38 |
3 | 蚌埠 | 考务咨询电话:0552-12333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10635 |
4 | 淮南 | 考务咨询电话:0554-6652405 政策咨询电话:0554-6649185 |
5 | 马鞍山 | 0555-8880232 |
6 | 淮北 |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602 政策咨询电话:0561-3881256 |
7 | 铜陵 | 考务咨询电话:0562-2168711 政策咨询电话:0562-2168521 |
8 | 安庆 | 0556-5347170 |
9 | 黄山 | 0559-2359197 |
10 | 亳州 | 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32010 |
11 | 阜阳 |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2161 政策咨询电话:0558-2259196 |
12 | 宿州 |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3453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21623 |
13 | 滁州 | 考务咨询电话:0550-3022253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26363 |
14 | 六安 | 考务咨询电话:0564-3334019、0564-3332122 政策咨询电话:0564-3379851 |
15 | 宣城 | 0563-3036887、0563-2719587 |
16 | 池州 | 考务咨询电话:0566-2617353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22089 |
附件: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情的说明
附件
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情的说明
1、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有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职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拥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同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获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10年;
2.拥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5年;
3.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4年;
4.拥有双学士学位(包含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2年;
5.拥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1年;
6.拥有博士学位。
(三)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拥有大学专科学历,获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6年;
2.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5年;
3.拥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获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4年;
4.拥有博士学位,获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2年。
2、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职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信件息等。
3、持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报名考试
依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情的公告》(人社厅发〔2022〕25号)中“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相应省(区、市)的单独划线区域有效”等规定,用审计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中一年级级审计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的有效地区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
4、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员持中国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有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区域或者海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员在中国大陆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5、其他职称、职业资格职员报名考试
获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获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中级会计、经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程师等有关专业中级职称,可以视同拥有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拥有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有关工作职位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6、免考条件和程序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职员根据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有关入门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国内审计硕士专业学坐落于2011年设立,《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规定审计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1257(2011—2022年期间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025700),学位证书显示的授与学位为“审计硕士”。获得过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 培养单位 |
1 | 北京大学 |
2 | 中国人民大学 |
3 | 北京交通大学 |
4 | 北京工商大学 |
5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6 | 中央财经大学 |
7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8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9 | 中国政法大学 |
10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11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
12 | 南开大学 |
13 | 天津财经大学 |
14 | 河北大学 |
15 | 河北经贸大学 |
16 | 山西财经大学 |
17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18 | 辽宁大学 |
19 | 渤海大学 |
20 | 东北财经大学 |
21 | 大连大学 |
22 | 大连民族大学 |
23 | 吉林大学 |
24 | 吉林财经大学 |
25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26 | 上海交通大学 |
27 | 上海财经大学 |
28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29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30 | 上海政法学院 |
31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32 | 南京大学 |
33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34 | 南京财经大学 |
35 | 南京审计大学 |
3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37 | 浙江工商大学 |
38 | 浙江财经大学 |
39 | 安徽财经大学 |
40 | 厦门大学 |
41 |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
42 | 江西财经大学 |
43 | 山东大学 |
44 | 中国海洋大学 |
45 | 山东财经大学 |
46 | 山东工商学院 |
47 | 中原工学院 |
48 | 河南大学 |
49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50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51 | 武汉大学 |
52 | 华中科技大学 |
53 | 武汉纺织大学 |
54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55 | 湖北经济学院 |
56 | 湖南大学 |
57 | 湖南工商大学 |
58 | 中山大学 |
59 | 暨南大学 |
60 | 广东财经大学 |
61 | 广东金融学院 |
62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63 | 广西财经学院 |
64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65 | 西南政法大学 |
66 | 重庆理工大学 |
67 | 重庆工商大学 |
68 | 陆军勤务学院 |
69 | 四川大学 |
70 | 四川师范大学 |
71 | 西南财经大学 |
72 | 贵州财经大学 |
73 | 云南大学 |
74 | 云南师范大学 |
75 | 云南财经大学 |
76 | 西安理工大学 |
77 | 西北政法大学 |
78 | 西安财经大学 |
79 | 西京学院 |
80 | 兰州财经大学 |
81 | 石河子大学 |
82 | 新疆财经大学 |
备注:已撤销授权点的院校在获批期间存在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的,该毕业生拥有《审计有关入门知识》科目免考资格。
7、从事审计有关工作界定
在审计及有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职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职位工作且有有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有关工作。
8、工作年限计算
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有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