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2024年中级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的公告,详细情况如下:
沧州考区关于发放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沧州考区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职员: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中级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职员登记表》自2025年2月21日起开始发放,现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发放时间
2025年2月21日至4月21日(节假日除外)集中发放。集中发放时间结束后,如有未准时领取会计中级证书的考生,可于2025年4月后,每一个月最后一个星期(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各自报名所在县(市、区)财政局现场领取或申请邮寄领取。
2、发放步骤
证书发放步骤,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法。
(一)现场领取。2024年中级考试资格为考试前审核,领取时需携带资料:1、本人领取:身份证原件。2、别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职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财政部门需要保留登记、签字等领取记录,留存备查。
(二)邮寄领取。证书邮寄为考生自愿申请。合格职员可登录河北会计职员管理服务管理软件(http://rygl.hebcz.cn/),点击左边证书管理-证书申领菜单,填写有关信息申领。各报考地址财政局复核确认有关信息后,以快递形式邮寄证书,邮费由合格职员自行负担。
3、存档材料
已盖“河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职员登记表》随同证书一同发放领取。请根据《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职员登记表》填表说明(详见附件1)填写健全有关信息后,交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每人事档案中。
4、证书保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对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逐级提报收购并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销毁。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的,按证书补发有关步骤办理。
5、发放地址
考试合格职员应根据个人考试报名所选报名点所在的县(市、区)财政局领取。
※特别提醒(考生可以下载附件2,查看自己所选报名点及证书领取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6、需要注意的地方
合格职员前去各自报名点领取证书时,根据员工需要有序办理领证手续。
附件1:《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职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附件2:沧州考区2024年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名单(含领取地址及联系电话)
沧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