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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2024年中级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的公告

   日期:2025-02-19     作者:智学网    浏览:719    
核心提示:河北唐山2024年中级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的公告,详细情况如下:关于发放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各有关考生:依据上级会考办需要,现将唐山考区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发证地址:考生...

河北唐山2024年中级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的公告,详细情况如下:

关于发放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依据上级会考办需要,现将唐山考区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证地址:考生依据自己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领取,具体领取地址如下:

报名点

报名点证书发放地址

联系电话

证书管理号

12-15位

路北区

唐山路北区政府后门

住建局小楼一层115室(导航:开医北街)

2818256

0753

路南区

唐山路南区南新西道45-8-1

2813867

0752

开平区

唐山开平区财政局会计事务中心244房间(新苑路2号)

3360559

0754

古冶区

唐山古冶区财政局会监科208室

3254321

0755

丰润区

丰润区财政局会计管理大厅(五小区东实验小学对面)

3128367

0756

丰南区

唐山丰南区财政局417室

8189740

0757

遵化市

遵化市财政局103室

6651590

0763

迁安市

迁安市燕山大路南侧财政局二楼239、241室

7637215

0761

玉田县

玉田县财政局108室

6112857

0764

迁西县

唐山迁西县凤凰东街6号财政局316室

5611889

0762

滦州市

滦州市财政局会计科218室(人民西道89号)

7127781

0758

滦南县

滦南县财政局会计办407室(中大街A8号)

7651717

0759

乐亭县

乐亭县政务大厦财政局会计科(四楼423)

4622965

0760

曹妃甸

曹妃甸区财政局(建设大街273号)一楼东大厅

8757196

0765

高新区

唐山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502室

5776153

0767

海港区

唐山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南楼238房间财政局综合股

2915961

0766

芦台区

芦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三楼预算指标大厅

022—69380902

0769

汉沽区

汉沽管理区光明路21号

022—69214829

0770

2、发放程序

(一)证书发放步骤: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法。

1.现场领取: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为考试前审核,领取时需携带资料:(1)本人领取:身份证原件。(2)别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职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财政部门需要保留登记、签字等领取记录,留存备查。

2.邮寄领取:证书邮寄为考生自愿申请。合格职员可登录河北会计职员管理服务管理软件(http://rygl.hebcz.cn/),点击左边证书管理-证书申领菜单,填写有关信息。各报考地址财政局复核确认有关信息后,以快递形式邮寄证书,邮费由合格职员自行负担。

3.存档材料:已盖“河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职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合格职员登记表》随同证书一同发放领取。请根据《填表说明》(详见附件)填写健全有关信息后,交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每人事档案中。

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步骤

(一)补证步骤

1.合格职员请拨打唐山财政部门的补证咨询电话0315—2020060,证书补办为集中办理,请补证职员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市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级财政部门。

2.补证地址:唐山财政局618室(唐山路北区学院北路1300号 )

3.省级财政部门复核后按期报发证机关履行证书补办有关手续。

4.补办证书完成后由市财政局公告考生领取。

(二)补办材料

补办申报材料:(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登记表》PDF版;(2)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PDF版;(3)资格考试《合格职员登记表》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PDF版;(4)最近免冠1寸标准证件数字彩色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5)身份证信息、名字信息有误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有关证明扫描件PDF版;(6)修改信息的职员需交回旧证原件。

4、证书保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对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逐级提报收购并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销毁。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的,按证书补发有关步骤办理。

5、证书发放时间:2025年2月24日开始,每周星期三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6、温馨提示:

关于报名点查看,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网站首页“证书查看系统”,输入个人身份信息,查看个人证信件息,记下证书管理号码12-15位,对照上表即可。

附件:1.附件1填表说明.doc

2.附件2补证登记表.docx(详细情况请查询官方网站信息)

唐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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