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名字】
股份公司股东会
【考核年份】
2023年第三批、2022年第三批、2022年第一批、2022年延考
【备考困难程度】
中
【常考试试题型】
单选题、多选题、简答卷
【学习提示】
本要点是第二章内容,考试容易见到思路为,在选择题中给出选项,选择出正确的召开条件;在简答卷中,则依据题目条件剖析该召开条件是不是符合规定。
学习时,主要学会住教程列举的具体规定,注意股份公司与公司有什么区别。
【要点内容】
股份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情形: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觉得必要时;
⑤监事会建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比,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建议;
②1/3以上的董事建议;
③监事会建议召开。
更多推荐:
这类恒重点非常重要!2025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