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名字】
诉讼时效适用对象
【考核年份】
2023年第三批、2023年第二批、2022年第三批、2022年延考
【备考困难程度】
易
【常考试试题型】
单选题
【学习提示】
本要点是第一章内容,考试容易见到思路是判断题目给出的情形是不是适用诉讼时效。
学习时,主要学会住教程中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列举性规定”。
【要点内容】
1.诉讼时效司法讲解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2.《民法典》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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