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级经济师常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常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实行,具体申报条件请看下文!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常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公告
新人社发〔2022〕37号
伊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常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常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常识产权专业技术职员的能力水平和营业额贡献,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我区常识产权工作优质进步,为达成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的提供智商支持和人才保障,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规范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质,拟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常识产权革新及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有关工作的专业技术职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革新主体与在疆援助工作中从事常识产权有关工作的专业技术职员。
离退休职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职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用”,根据当地州拟定的职称评审条件评审;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根据本条件实行。
第四条申报职称,需要拥有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拥护中共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年代党的治疆策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持高度一致。
(三)具备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位职责。
(四)具备好的社会信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第五条根据《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自治区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课时需要。
第六条任职以来近3年(新入职不满3年且初次申报职称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不好的诚信记录。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或延迟申报:
(一)遭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遭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职员,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能申报。
(二)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顺延1年申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顺延2年申报。
(三)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营业额、历程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能申报。
第七条高级常识产权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1、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常识产权有关工作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拥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常识产权专业有关工作满5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获得有关专业中级职称,从事常识产权专业有关工作满10年。
4.大学专科学历,获得有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常识产权专业有关工作满11年。
(二)学识水平
具备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系统学会专业基础理论,熟知有关专业常识,熟练学会本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知道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常识及其发展趋势。
(三)实践能力(历程)
任职以来,拥有下列条件之1、
1.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拟定本单位常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行规范,或参与打造本单位常识产权运营管理体系,常识产权运营获得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打造本单位常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主持完本钱单位新技术、新品开发常识产权风险剖析报告,并得到实质运用,有效避免了相应常识产权风险。
3.作为主要负责人,为各类组织机构提供常识产权管理体系、进步规划咨询报告,并被采纳且获得显著效果;或为其提供新技术、新品研发、市场推广常识产权风险剖析报告或技术规范,并被采纳且获得显著效果。
4.作为案件主办人或代理人,办理常识产权纠纷和诉讼案件至少有1件获得胜诉或和解。
5.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6),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涉及常识产权范围革新、促进、保护、管理等方面研究课题1项,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
6.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省部级及以上常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策略、规划拟定,或者常识产权政策、规范性文件拟定或修订(需主管单位开具证明材料)。
7.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产业专利导航剖析报告,被采纳且获得好成效,或者为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重点技术提供专利导航剖析报告,并被采纳且获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作为主要完成人,帮助革新主体完成至少1项专利的转移转化,达成了专利的实用价值,并获得较好社会效益。
9.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职员,具备参与区域级以上常识产权有关项目历程,并在当地、本单位经济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营业额成就
任现职以来,拥有下列条件中3项:
1.主持或承担开发的新品、新材料、新设施、新工艺等范围常识产权工作,开发常识产权成就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2.组织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查、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的常识产权。
3.组织发表的本范围研究成就,遭到同行专家认同的常识产权。
4.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常识产权有关标准或规范的撰写。
5.在指导、培养中年轻人常识产权骨干人才方面发挥要紧用途,可以指导助理常识产权师或常识产权师等有关专业职员的工作和学习。
6.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2项。
7.获得创造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获得专利证书;获得软件著作权重2项。
8.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职员,作为主要完成人解决当地、本单位常识产权革新、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问题或参与编制当地、本单位常识产权革新、保护、管理工作规划并获得主管部门认同。
9.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常识产权全论著(3万字以上)或译著(6万字以上)1部以上。
10.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交流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11.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职员,提供反映本人最高学识和理论水平的代表作品5篇(每篇字数5000字以上),被本单位采纳,获得较好社会、经济成效。
第八条正高级常识产权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1、
1.博士后出站,从事常识产权专业有关工作满2年。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常识产权有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且从事常识产权专业有关工作满4年;或获得常识产权有关专业高级职称满5年,具备从事常识产权专业有关工作历程。
3.大学专科学历,获得有关专业高级职称满5年,从事常识产权专业有关工作满5年。
(二)学识水平
精通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常识,学会有关专业常识,具备较高的学术研究、在本专业理论研究或某一范围的研究上获得革新型成就;全方位系统学会本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并能在工作中运用。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常识产权综合剖析能力和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学会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常识、并把握其发展势头;具备指导高级常识产权师工作、学习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历程)
任现职以来,拥有下列条件之1、
1.推进常识产权有关商品、技术和模式革新等方面获得重大突破,或在常识产权范围全方位革新改革试验中获得复制推广的经验成就,创造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主持拟定国家或省部级1项以上,或地(厅)级2项以上的常识产权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等,经主管部门批准推行,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3.作为起草组成员,参与常识产权有关国际条款或标准、国家常识产权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拟定或修订(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证明)。
4.作为案件主办人,办理的重大常识产权案件2件及以上。
5.作为主要参与者,帮助革新主体完成至少2项专利的转移转化,达成了专利的实用价值,并获得较好社会效益。
6.作为主要参与者,帮助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拓展专利导航,或借助常识产权有关政策、专业技能帮助革新主体解决了影响事业进步的重大事情。
(四)营业额成就
任现职以来,拥有下列条件中的3项:
1.作为主要完成者,组织和参与省部级重大常识产权项目或重大项目中常识产权管理工作2项。
2.作为案件主办人,办理的常识产权纠纷案件被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评选为对姥爷布典型案例。
3.作为科技奖、专利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技能大赛等参评技术、项目或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创造奖二等奖以上,或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科技成就奖一等奖。
4.作为主要完成人,其常识产权工作的革新做法和经验遭到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同、表彰或推广。
5.作为起草组成员参与有关国际组织常识产权有关国际条款或标准,拟定或修订1项以上。或参与有关常识产权双边、多边条款拟定或修订1项以上。
6.作为主要负责人,所从事的常识产权研究成就作为政策建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主要点导批示或采纳1篇以上。
7.作为主要完成人,写作常识产权研究报告、剖析报告、技术规范或对策建议被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和运用1项及以上。
8.获得创造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并获得专利证书。获得软件著作权重3项。
9.作为单位负责人和主要骨干,参与组织3场以上高层次常识产权行业平台、进步研讨会、项目对接会、常识产权质押筹资等重大活动,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常识产权行业机构或组织证明为准)。
10.正式出版有关专业专著、译著、教程1部以上(本人写作5万字以上)。
1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刊物公开发表有关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有关专业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12.获得高级常识产权师或其他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后,本人写作的综合性项目报告、案例剖析、设计文件等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较高水平的成就材料2项及以上。
第九条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常识产权专业副高级、正高级常识产权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市监人〔2021〕128号)同时废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2年6月20日印发
>>点击领取【高级经济师考试+评审】整套资料<<
有关阅读推荐
2024年各区域高级经济师评审公告大全
各区域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需要大全,超全!
你能考试报名高级经济师考试吗?看这一篇就懂了!
原来大神都是如此解决高经论文的!快来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