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累计预扣法对于一些特定人群可以暂时不需要预扣缴个人所得税,从而减轻其经济重压。那样,什么人可以适用这一政策呢?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打折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1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健全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20年第13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保险推广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根据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税税款;正在同意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可根据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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