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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税协12366咨询热门问题解答(第6期)

   日期:2024-10-29     作者:智学网    浏览:441    
核心提示:第1期第2期第3期第4期第5期第6期1、增值税1.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是不是需要预缴增值税?怎么样预缴?你好,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以下规定计算预缴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以获...
第1期第2期第3期第4期第5期
第6期

1、增值税

1.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是不是需要预缴增值税?怎么样预缴?

你好,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以下规定计算预缴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以获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成本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根据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交税款。计算公式为:应预交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成本-支付的分包款) ÷(1+9%)×2%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浅易计税办法计税的,以获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成本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根据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交税款。计算公式为:应预交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成本-支付的分包款) ÷(1+3%)×3%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获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成本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根据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交税款。计算公式为:应预交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成本-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获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成本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交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交税款,分别预缴。

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上述规定。

2.未开票收入怎么样申报增值税?

你好,企业获得未开票收入按下列需要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1、一般纳税人获得未开票收入需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状况明细)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栏次。

2、小规模纳税人获得未开票收入分以下情形填写申报表:

(一)按月申报,月销售额低于10万(按季申报,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含本数),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二)按月申报,月销售额超越10万(按季申报,季度销售额超越30万),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

3.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是怎么样规定的?

你好,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根据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的公告》(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4.最新的小微企业增值税打折政策是怎么样规定的?

你好,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越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越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越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越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获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数电票

5.开具建筑服务数电票时,备注栏怎么样填写?

你好,企业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跳转至电票平台,点击【立即开票】,在特定业务中选择“建筑服务”后,开票内容中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建筑项目名字、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等信息,点击“发票开具”,开具成功后发票内容中显示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字及项目名字,备注栏显示跨地(市)标志、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等信息。

6.开具货运数电票时,备注栏怎么样填写?

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点击【发票业务】-【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的“立即开票功能,在特定业务中选择“货物运输服务”,票面左上角自动展示该业务种类的字样。特定信息栏次包含:运输工具类型,运输工具牌号,起运地,到达地,运输货物名字,全部为必填内容。发票备注栏中自动带出有关信息,不需要在备注栏重复填写该信息。

3、发票管理

7.定额发票怎么样查看?

你好,获得定额发票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查看发票的真假,也可以通过“企业业务”或“自然人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公众服务】-【公众查看】-【发票查看】功能进行发票信息查看验证。

8.销售二手车,怎么样开具发票?

你好,对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交易双方可以选择在汽车原登记地或者买方住所地进行二手车买卖,办理买卖的二手车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将汽车直接供应给买方的,应当由二手车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9.个人可以代开发票吗?怎么样代开?

你好,个人申请代开发票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合)、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址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看。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河南)代开数电票路径如下:自然人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发票】模块办理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0.定额发票加盖公章还是发票专用章?

你好,开具发票应当根据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4、征收管理

11.跨市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是不是需要申请跨地区涉税事情报告?怎么样办理?

你好,省内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需要办理跨地区涉税事情报告。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合)、电子税务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地区涉税事情报告】,点击【新增报告】跳转新增报告界面,填写跨地区经营基本信息和跨地区经营合同等信息,填写完后点击【提交】,完成《跨地区涉税事情报告表》填写办理。

12.逾期申报怎么样处置?有滞纳金吗?

你好,你可通过新电子税局【我要查看】-【一户式查看】-【未申报查看】查看企业的未申报记录,选择对应的未申报记录后的【去申报】进行逾期申报。

也可通过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相应的税(费)种申报功能模块,进行逾期申报。

纳税人未根据规按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根据规按期限解交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时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声明:以上内容由河南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如有异议,请以官方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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