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仅剩最后38天,大伙要抓紧时间复习,记者给大伙整理了《工商管理》考试真题考试知识点5:股东会会议,一块儿看看吧!
1.股东会会议的类型
(1)初次会议:公司创建后召集的首次股东会会议。
(2)按期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的股东会会议。
(3)临时会议:在两次按期会议之间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而由公司临时召集的股东会会议。
2.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1)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①初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②按期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
③建议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建议召开时。
(2)股东会会议的主持
①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②董事长不可以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可以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一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③董事会不可以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④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近日公告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情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3.股东会会议的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
股东会由股东根据出资比率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的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
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降低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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