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4年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评审公告发布!网上申报时间:9月20日至十月13日(节假日除外),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十月13日至21日(9:00-11:3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公告如下!
关于报送2024年度湖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公告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鄂有关单位:
依据省职改办《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鄂职改办〔2024〕16号)文件精神,经省职改办赞同,现将2024年度湖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含正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评审范围及申报途径
(一)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位上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职员。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员,由用人单位对其营业额状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实行职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职位结构比率内按岗申报,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近5年聘任文件和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盖章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状况核定表》(见附件3)。未实行职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完成职位设置工作后,可在职位结构比率内按岗推荐,聘用(人事代理)职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相同种类职员在同等条件下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职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职员。
(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掌握)或设在有关地区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四)自由职业专业技术职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五)中央驻鄂单位专业技术职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在省职改办办理委托手续(一次委托期限低于3年),并经单位推荐、营业额材料在单位公示,由单位签字、盖章认同后方申报。
2、申报条件
2024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公告》(鄂人社职管〔2020〕14号)实行。
3、申报政策
(一)企业职员、自由职业者及聘用(人事代理)职员,提交从2023年9月起至2024年9月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主系列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双肩挑”职员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请在系统中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三)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驻鄂单位)审核后,报我办复核。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员因职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本专业职称的,在新专业技术职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原专业职位营业额与申报职位营业额不相符的,不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职员同一年度不能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能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四)特殊人才职称申报。符合《关于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鄂人社发〔2018〕24号)需要的高层次申报职员,其《湖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申报表》(见附件4)由用人单位推荐报省直主管人事部门、市州职改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审批。
4、申报方法
2024年申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采取互联网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网上申报。登录“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网址进行在线报名。申报职员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职员综合状况大全》。数据录入需要与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申报职员选取任现职以来本人科研、设计、管理成就及其他营业额成就进行申报。
推荐单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有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纸质材料申报。凡经省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赞同受理材料的,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对报送的纸质材料要进行原件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集中统一报省高评办。审核手续不完整的材料,省高评办不予受理。
(三)具体申报材料内容及有关需要请见附件1。
5、相关需求
(一)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职员应依据公告需要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历程和任现职以来营业额成就,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申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副高级职称,须先获得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正高级职称评审采取水平能力测试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法,拟申报2024年度正高级职称,须填写《湖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职员状况登记表》(见附件2)。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请于十月25日后开始关注“湖北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职称评审”专栏,查看公告通知。
(三)申报人提供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就鉴别证书等主要营业额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申报人提供的年度考核材料,需在复印件正反面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申报人营业额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受理材料截止时间。申报时间截止后,职称信息管理软件不再开通,申报人自行补交的论文、奖项、科研成就等,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依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公告》(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水平能力测试成本标准为100元/人,评审怎么收费为300元/人(因财务管理需要,只能进行现金缴纳)。
6、受理材料时间和地址
(一)受理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时间。网上申报:2024年9月20日至十月13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4年十月13日至21日(9:00-11:3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法:湖北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027-87231030。
附件:
1.申报材料内容及需要
2.湖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职员状况登记表
3.2024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状况核定表
4.湖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申报表
5.诚信承诺书
湖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有关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附件5.docx
请进入原通知下载附件:http://rst.hubei.gov.cn/hbrsksw/zcps/tzgg/202409/t20240914_53384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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