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考试  2020  考试动态  其他  报名  准考证  查分  复习指导  资产评估师  中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的解决渠道

   日期:2024-08-16     作者:智学网    浏览:728    
核心提示:经济法基础在备考的时候多以记忆理解为主,考生在备考的时候也应多去理解不懂的要点,然后多加记忆。以下就是为大伙收拾的有关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的解决渠道的要点,考生在备考时遇见如此的要点,可以一块学习。

经济法基础在备考的时候多以记忆理解为主,考生在备考的时候也应多去理解不懂的要点,然后多加记忆。以下就是为大伙收拾的有关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的解决渠道的要点,考生在备考时遇见如此的要点,可以一块学习。

1、经济纠纷的定义与解决渠道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含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在国内,解决经济纠纷的渠道和方法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仲裁与民事诉讼

(1)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法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

(2)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法。

(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舍弃仲裁协议的状况下,法院才能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1)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觉得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采取。

(2)都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法

(3)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

(4)有些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有些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还有些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后裁决。

2、仲裁

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一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备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一)仲裁的特点

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

3.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备约束力。

【提示】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对经济纠纷案件没强制管辖权。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1.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不可以提请仲裁的纠纷:

(1)关于婚姻、收留、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置的行政争议。

3.不适用《仲裁法》仲裁范围,由别的法律调整:

(1)劳动争议的仲裁;(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3.独立仲裁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

(四)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是民间组织,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参考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无地域管辖)

2.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没隶属关系。(无级别管辖)

3.仲裁委员会组成: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组成职员中,法律、经济贸

易专家不能少于2/3。

(五)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

【提示】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2.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情;(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情或者仲裁委员会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注意】仲裁协议口头达成或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3.仲裁协议的效力

(1)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备法律约束力。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初次开庭首要条件出。

(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初次开庭首要条件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初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舍弃仲裁协议(非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更多>会计职称相关文章
考试报名
推荐图文
推荐会计职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学知猫-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会计职称,中小学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