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经济法作为其中一个要紧科目,总是因其要点多、杂、细、枯燥而给考生带来记忆上的困扰。网校为大伙带来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的必会考试知识点,备考先学这类吧!
中级会计《经济法》必会考试知识点——合伙事务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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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知识点讲义】合伙事务的决议
【多选题】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实行合伙事务;张某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超越50万元的合同时,应当经过李某和王某的赞同。关于该合伙企业实行合伙事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合伙企业对张某对外签订合同金额的限制条约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B.李某有权监督张某实行合伙事务的状况
C.张某实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直接归是合作伙伴
D.张某应当按期向李某和王某报告实行合伙事务的状况
『正确答案』ABD
『答案分析』选项A,合伙企业对合作伙伴实行合伙事务与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表述正确;选项B,不实行合伙事务的合作伙伴有权监督实行事务合作伙伴实行合伙事务的状况,表述正确;选项C,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作伙伴实行合伙事务的,其实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成本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表述错误;选项D,实行事务合作伙伴应当按期向其他合作伙伴报告事务实行状况与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情况,表述正确。因此,本题选项ABD正确。
【单选题】依据合伙企业法律规范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情中,无须经全体合作伙伴一致赞同的是( )。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合作伙伴之间出售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D.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别人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选项B,合作伙伴之间出售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公告”其他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