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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4-04-03     作者:智学网    浏览:670    
核心提示:江西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详细情况如下: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赣人社字〔2024〕100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

江西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详细情况如下:

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赣人社字〔2024〕10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要紧论述,依据《关于深化职称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赣办发〔2017〕17号)和《江西职称评审管理方法(试行)》(赣人社规〔2022〕5号)需要,现就做好2024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时间安排

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年底前全部完成。其中,高级职称评审安排由省职称办统一部署,中级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由地方人社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自行安排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一)下发公告。4月底前,经省职称办赞同后,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会”)组建单位下发年度申报工作公告。各自主评审单位应按省里部署,及早拓展申报工作。有关工作时间应根据《2024年全省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见附件1)作出具体安排,原则上不能推迟评审。

(二)申报推荐。5月至6月底,各地、各部门根据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年度申报工作公告需要,组织发动所属专业技术职员拓展职称申报工作。职员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审核推荐。各地、各部门务必于6月30近日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各高评会,具体以年度申报工作公告为准。

(三)资格审核。7月,各高评会组建单位抽调骨干力量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准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职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舍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情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防止多次审核。省职称办将对申报材料审核状况当令拓展抽查工作。

(四)组织评审。8月至11月底,各高评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各高评会应在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不能跨年度评审。

(五)公示公布。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公示、批复和发证工作。

2、职员范围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员工,与在我省就业创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职员。其中,省外来赣职员须按《省外来赣职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方法》(赣人社发〔2012〕3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中一年级级职称。

(二)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推广托管的专业技术职员。

(三)在我省就业创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职员,与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才。

(四)中央驻赣单位职员或外省职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省评审职称的,应由其驻赣最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外省省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称办审核赞同后方可在我省评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员工)和离退休职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3、申报途径

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均用“江西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申报职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委会均须用系统,实行职称申报、审察、交费、评审、发证、查看等业务全步骤在线办理。

(一)各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职员(包含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职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原则上均须通过其用人单位申报职称,其个人互联网申报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单位账户根据《江西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见附件2)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不需要再创建)。

(二)新就业形态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职员,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县(市、区)职称办申报职称。

(三)不在我省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推广托管的专业技术职员,由其人事档案推广托管部门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其人事档案推广托管部门申报职称。

(四)中央驻赣单位职员或外省委托我省评审职员,由省职称办按属地原则指定有关地市职称办负责创建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直接向有关地市职称办申报职称。

4、资格条件

(一)职称各系列(专业)原则上按新修订的资格条件实行,具体以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年度申报工作公告为准。同时,职称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轮职称申报条件用以来发现的新状况、新问题,拓展新一轮职称申报条件修订健全工作,原则上在2024年底完成。

(二)依据《江西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和《江西国际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2年版)》,专业技术职员获得目录内职业资格并符合目录相关需求的,可申报高中一年级级职称。根据有关规定,获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员,可认定其拥有工程师职称,可申报高中一年级级职称。国家对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有新规定的,根据新规定实行。

(三)申报职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营业额(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营业额从获得现资格之年起算。

(四)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职员,申报职称根据《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员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公告》(赣人社发〔2016〕18号)有关规定实行,其中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个月以上的终算时间为今年6月底。

(五)突出贡献人才、留学回国职员、援疆援外期满职员和博士后研究职员等特殊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的,按我省有关规定实行。

(六)专业技术职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并按新系列申报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职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质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评职员当年度不能申报高中一年级级职称。未经转评的职员,不能跨系列申报高中一年级级职称。

5、有关政策

(一)加强服务重点产业链力度。突出服务我省“1269”行动计划,用好特点产业职称评审“指挥棒”,指导有关地方拓展电子信息、稀土、铜加工、锂电、物联网、虚拟现实(VR)、纺织服饰、陶瓷工程、工业陶瓷、现代家具等特点产业高级职称评审。鼓励有关产业聚集区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特点产业进步需要,申请设立特点产业职称专业,研究拟定特点产业职称申报条件,组织拓展专项评审,通过“一产一策”“一链一策”,推进革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二)加强服务企业人才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各地应组织拓展职称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引导鼓励广大企业专业技术职员申报职称。认真实行《关于进一步加大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建议》(赣人社发〔2019〕23号),继续拓展企业高级营运管理人才直接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职称工作。鼓励企业打造职称晋升勉励机制,将职称评审结果与职务晋升、绩效、薪资待遇等挂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获得高级职称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奖励。

(三)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途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就业形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人事档案、户籍等限制,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通过驻场设点等方法,积极主动为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就业形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提供便利。

(四)加强数字经济人才支持力度。服务我省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进步工程”,进一步加强数字技术人才培养和供给力度,对参加江西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并获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职员,认定其拥有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不需要换发职称证书;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的要紧参考。

(五)拓展优化职称评审专业。围绕国家、我省重大策略及经济社会进步需要,当令将进步态势好、从业职员规模大、人才需要量高的专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新增互联网安全工程、旅游经济、技术经纪等三个职称评审专业。省职称办将打造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

(六)加强职称自主评审下放力度。支持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等新型研发机构和国家地区医疗中心、“1269”行动计划链主企业等重点企事业单位申请拓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质,逐步推进重点企事业单位拓展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加大业务指导监督,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七)认真落实职称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关于鼓励支持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手段》(赣人社发〔2021〕32号),加强乡村振兴人才支持力度。认真实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职员职称等有关工作的公告》(赣人社字〔2020〕178号),落实抗疫一线医务职员职称评审政策。鼓励高技能人才按规定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职称,打破高技能人才职业进步中的“独木桥”“天花板”。

(八)规范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规范改革的建议》(中办发〔2016〕77号),对于全方位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职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有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率内拓展职称评审。对现聘职员与已评未聘职员之和已超越核准结构比率的事业单位(含自主评审的事业单位),一般不能组织申报推荐。对事业进步需要确需申报推荐的,经有关省直主管部门、地方人社部门赞同并报省职称办核定后,方可按核定申报数组织申报。各地各部门上报省职称办时间截止网络情人节。

(九)关于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各地各部门应贯彻落实《江西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方法(修订)》(省政府令259号),支持鼓励专业技术职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逐步规范拓展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需要,由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依据继续教育推进状况,在职称年度申报工作公告中另行明确。

(十)明确延期申报政策。严格贯彻实行《中共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遭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遭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职员,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与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能申报职称。

6、工作需要

(一)申报职员要诚信申报职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需要扫描上传明确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时在网上签订《个人承诺书》。社保参保信息等能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提取的,不再需要申报人提供。申报职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明确准确,防止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地方、超越规定时限等状况,由此致使的后果由申报职员自行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二)用人单位要坚持评用结合、以用为本,充分发挥职称正向勉励用途和用人单位主体用途,对申报职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营业额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能推荐。要根据科学规范、公正公平原则拟定推荐策略,推荐策略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要切实履行好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对职称政策、岗位职数和推荐名额、推荐策略、申报材料、推荐结果等5个方面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展,对单位职称推荐工作符合政策需要和对申报职员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评审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准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职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存入其个每人事档案。

(三)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职称工作的指导力度,认真审察申报推荐材料,重点审察申报职员是不是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不是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不是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不是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不是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需要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准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主管部门在推荐报送前,还须以适合方法对申报职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对所属自主评审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大业务指导和过程监管,督促自主评审单位按规定拓展评审工作,有效提高评审水平。

(四)评委会要在核筹备案的权限范围内拓展评审工作,拟定评审策略,规范评审程序,革新评审方法,切实提升评审水平;实行封闭评审,实行回避规范,防止外面干扰,严格保密各种评议建议;坚持民主评议、独立评审,充分尊重专家建议。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系列职称规范改革指导建议,结合我省实质,依据行业和专业特征,坚持以德为先,坚持服务进步,加强“破四唯”力度,不断健全职称评价标准;要加大评委库建设,按需要更新充实评委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做好评审组织工作,逐项审察资格条件、营业额材料,梳理大全有效营业额提交评委会;合理安排评审时间,确保每位评委有充足时间审阅和评议材料;坚持评委随机抽取规范,严格按抽取的先后次序公告评委。各高评会评审策略应于评审会议召开5个工作近日报省职称办批准,评审结束后应付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五)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对职称评审工作加大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要广泛宣传各项职称政策,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职员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要通过专项评估、巡视巡查等方法加强评委会管理力度,加强对违反职称政策与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违纪违规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落实通报批评、取消资格、记录诚信档案、宣布结果无效、中止乃至收回职称评审权等惩戒手段。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干扰大。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推行,规范过程管理,主动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各项任务,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实行。

附件:

1.2024年全省高级职称评审计划

2.江西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

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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