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需发表几篇论文?
答:依据《广东会计职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申报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审需满足如下学术成就条件:
系统学会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获得肯定的会计有关理论研究成就,或主持完成会计有关研究课题、调查报告、管理办法或规范革新项目等。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1、
1.主持(参与)完成供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专业调查报告、剖析报告、工作规划与进步报告、咨询报告等代表本人专业实务工作实践的具创造性的成就等2项以上。
2.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会计或有关专业的专著、教程、案例集等1部以上,申报者写作的总字数不少于2万字。
3.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发表会计或有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或有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4.独立或参与写作、被省级以上专业掌握(协会)有关会议同意并纳入会议论文集的会计或有关专业研究论文和报告2项以上。
5.主持(参与)完成省级以上会计或有关专业研究课题1项以上,或者主持(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省级以上专业掌握(协会)会计或有关专业研究课题2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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