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公告公布,详细情况如下:
南平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福建高级会计职称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有关事情的公告
依据《福建财政厅 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深化会计职员职称规范改革推行策略的公告》(闽财规〔2022〕21号)和《福建财政厅 福建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高级会计职称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方法(试行)的公告》(闽财会〔2004〕3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我省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报职员应于2024年2月23日至3月7日(全天24小时)期间注册登录福建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系统填写申报内容(2024年3月8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已注册成功的职员,在系统停止注册后至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前可修改申报信息。
2、申报职员于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公休日除外)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南平财政局会计科审核。审核地址:南平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79号南林核心区商务楼2号楼4楼A456室,联系电话:0599-8821820。
3、申报职员除按闽会职办〔2024〕1号文件需要提供相应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纸质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员预审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所在地财政、人社部门公章(附件2),提交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职改办委托函。依据省上有关规定及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具体需要,林业系统、农业系统、教育系统、基层卫生院、技工院校等有涉及“评聘合一”规定的,应提供有关空岗证明2份。
4、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系统及有关通知公告,可在“南平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czj.np.gov.cn/)——专题专栏——南平会计之窗”中查看。
附件1:福建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公告
附件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员预审表
南平财政局
2024年1月2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