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回答】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浅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拿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推行细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含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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