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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3年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答辩公告

   日期:2023-11-21     作者:智学网    浏览:568    
核心提示:天津2023年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答辩公告,答辩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26日。天津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述职答辩公告1、述职答辩对象述职答辩对象是指申报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的职员,未参加述职答辩将取消评审资格...

天津2023年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答辩公告,答辩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26日。

天津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述职答辩公告

1、述职答辩对象

述职答辩对象是指申报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的职员,未参加述职答辩将取消评审资格。

2、述职答辩时间和地址

日期:2023年11月25日、26日

时间:《答辩公告单》上注明的签到时间为准。

地址:中共天津财政局党组党校 综合楼403教室(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地铁一号线勤俭道站)

3、携带证件

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答辩公告单》到答辩现场。

4、述职答辩问题准时限(超时将会被叫停)

1.本人介绍(8分钟以内)。

(1)个人基本状况介绍;

(2)个人担任高级会计职称职务后的主要营业额介绍。

2.回答专家提问(8分钟以内)。

回答专家关于营业额和论文(业务工作报告)有关问题的提问。

5、有关需要

1.述职答辩时不能翻阅任何资料;

2.答辩时,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3.参评职员请登录“天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管理软件”,自行下载《答辩公告单》,并按公告单上注明的日期和时间到达现场。

4.迟到10分钟,取消答辩资格。

6、述职答辩的结果运用

述职答辩是我市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的要紧环节,述职答辩的最后结果将作为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的要紧参考。

咨询电话:23399412

2023年11月2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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