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3年审计师考后审察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具体内容如下:
注:以下内容依据《江苏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整理:
审计师考后审察。
1.审察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察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12月发布审计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12月底前在“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审察通知,请考生务必维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准时接收有关友情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察部门对考试报名资格存疑的审察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舍弃审察资格。
4.审察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察陈述申辩。审察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察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询审察结果短信公告或电话公告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回话,联系方法见《咨询服务电话》。
6.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根据资格审察需要办理考试报名有关事情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置,已缴考务成本不予退还。应试职员有故意隐瞒真实状况、提供不真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置,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