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3年正高级、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公告,高级会计职称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过“贵州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线上拓展,不再收取纸质资料。申报人材料上传时间为十月25日-11月19日,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22日。
关于组织拓展2023年度贵州高级会计职称和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公告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黔人社通〔2023〕37号)和《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公告》(黔人社通〔2023〕50号)文件需要,现就2023年全省高级会计职称和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
(一)评审条件
1.2023年贵州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严格根据《贵州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8号)文件实行。
2.全国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在有效合格期内。2021年-2023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职员,及2023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分数55分及以上职员。
3.申报职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近日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社部门批准延退的专业技术职员,不能参加评审。
4.申报人是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机构、人事代理机构,以下称用人单位)打造劳动或聘用合同关系并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职员,与自由职业专业技术职员。
(二)有关政策需要
1.公需科目:按《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拓展202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公告》实行。具体有关事情请咨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和中心(咨询电话:0851-86815325,。
其他继续教育条件:依据《贵州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推行策略(试行)》(黔财会〔2020〕1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参评职员需要上传近五年内在贵州财政会计网申报的继续教育学分记录。
2.单位推荐申报高级职称的人数,应在本单位相应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范围内,确定推荐申报评审人数并出具空岗说明,与最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状况备案大全表。事业单位不在编制内的聘用职员和企业职员不受岗位结构比率限制。
3.对申报评审中提供不真实材料参评获得职称的,一经查实,由组建评委会单位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和推荐审核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4.依据我省职称改革需要,不再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申报必须具备的条件。
5.评审流程根据《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公告》(黔人社通〔2023〕50号)实行。
6.在“三公开”公示过程中,如有群众举报反映申报职员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三个评审年度不能推荐申报;政策性审察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政策和“责任追究制”追究申报职员及审核、推荐单位有关职员责任。
7.其他本公告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规定实行。
2、申报需要
全省高级会计职称和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过“贵州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线上拓展,不再收取纸质资料。
(一)信息管理软件账号创建。
账号创建方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方位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管理软件应用有关事情的公告》(黔人社通〔2022〕8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贵州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账号管理的公告》实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职员创建账号。
(二)申报人材料上传时间(十月25日-11月19日)。
申报人从账号打造起即可登录信息管理软件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筹备,在申报时间开始前应完成个人所有资料上传。
(三)申报人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0日-22日)。
会计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入口11月20日8:00开启至11月22日17:00关闭。申报人在申报入口关闭前请准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可以自行变更。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参见附件1,注意申报功能将在11月20日开启,需要点击“申报”按钮才能申报成功。
(四)推荐单位资格审察、公示及材料流转(2023年11月23日-2024年1月2日)。
1.推荐单位资格审察、公示(12月13近日)。推荐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察申报职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的,以适合方法在推荐单位(线下)和信息管理软件内(线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于12月13日17:00前,上传有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未按需要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推荐单位依据《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公告》(黔人社通〔2023〕50号),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察申报材料,对申报职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予以审核。发现填显示错误误、被信息管理软件“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需要问题的,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确保补正后的申报材料没有学术风险预警提示,或被风险预警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
推荐单位对审核状况以适合方法在肯定范围和信息管理软件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可以退回补正。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准时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置。公示结束后,对资格审察和公示期间,涉及“风险提示”职员已排除风险不影响推荐的,出具书面说明(写了解排除风险的具体做法和过程并加盖单位公章),会同申报材料在信息管理软件中上传推荐。
2.2024年1月2日17:00前,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察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近日推送到位。
(五)评委会收取流转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17:00时)。
省财政厅组建的贵州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线上收取各市(州)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推送流转的材料,线上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致使申报人材料不可以准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六)评审费收取。
交费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5日下午17:00,逾期将视为自动舍弃申报职称。
交费方法:密切关注“贵州财政会计网”,将在2024年1月3近日发交费方法的公告。各参评人应主动跟踪进度,确保参评资料在2024年1月2日17:00前到达省财政厅步骤节点,不然可能导致没办法交费。交费完成后,无论是不是通过政策性审核均不办理退费,请参评人小心选择是不是交费。
(七)政策性审察和答辩。
评委会将于2024年3月15近日在信息管理软件、贵州财政会计网公示政策性审察结果。通过政策性审察的申报职员须到指定地址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未提交代表论文(正高级申报职员)、未参加答辩的申报职员,取消评审资格。评审结果将在“贵州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及贵州财政会计网公示。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
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由省财政厅在信息管理软件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见附件4),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获得。
贵州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且备案完成的申报人,待省财政厅公告后,即可在贵州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证书。
操作步骤:电脑通过浏览器进入网址—进行注册—登录—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查看—点击“立即办理”—输入“名字+身份证号码”—搜索—“证信件息”显示职称电子证书即可下载(提示:本人账号只能查看我们的职称电子证书)。
3、其他事情
(一)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贴近贵州需要 服务人才成长——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题专栏已建成用。各申报人、用人单位可至该专栏查看有关政策、解答、培训视频(如,职称申报指南有关视频,关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涉及论文专著有关问题的工作提示、帮助中心有关视频等)。
(二)中央在黔单位职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按程序创建账号。外省单位职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委托函请见附件2中模板)
(三)各推荐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实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规范,未按需要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含政策性审察未通过后的补充材料)真实性、合规性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的,政策性审察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管理软件诚信档案库,认定之日后的3个职称评审年度内不能申报职称,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职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四)推荐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前,申报材料可退回申报人调整补正。推荐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后,为充分保障个人申报意愿和信息安全,信息管理软件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除“申报类别”“评审类别”可按程序依申请调整外,申报材料全步骤锁定流转。
(五)对政策性审察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直接通过网上公布的联系方法如实反映有关状况,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评审组织机构做出相应处置。
省财政厅政策咨询电话:0851—86892931
附件:
1.2023年度贵州会计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需要
2.单位公示等有关文件模板
3.2023年度XX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员花名册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