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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公告!

   日期:2023-10-19     作者:智学网    浏览:629    
核心提示:河南考区高级经济师考生请注意:河南2023年全省职称评审公告已发布,高级经济师个人申报时间为10.18-11.08,具体详细情况请看下文。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依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规范...

河南考区高级经济师考生请注意:河南2023年全省职称评审公告已发布,高级经济师个人申报时间为10.18-11.08,具体详细情况请看下文。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

依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规范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职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与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职员。

(二)在中国大陆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职员,与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职员。

(三)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员工)、离退休职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没有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职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2、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1.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

自然科研系列(含实验)中高级职称、统计系列高级职称、审计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工程系列网信专业中高级职称、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公证员职称、干部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按2023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实行。艺术系列、技工院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2023年度根据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并行一年实行,2024年开始根据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实行。其他系列(专业)实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看下载。

2.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根据《河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公告》(豫政办〔2023〕41号)精神,在全省范围内拓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全省各省辖市成立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拓展地区内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职称申报步骤根据全省统一的职称申报步骤实行,可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评审,也可提交纸质材料进行评审。参评职员的职称申报账号由各县区业务部门统一设置。初级职称的认定由各县(市、区)有关业务部门组织认定并报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员可依据《河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3〕85号)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

3.高校等自主评审单位申报评审条件

2023年度自主评审的省属高校备案完成的申报评审条件在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公示,申报职员可登录查看下载。省属高校要严格根据备案的申报评审条件组织拓展年度申报评审工作,同意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关于高层次和急切需要紧缺人才、出色年轻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问题

符合高层次和急切需要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职员可自主选择参加河南高层次和急切需要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申报条件根据《河南高层次和急切需要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推行细节》(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实行。符合我省高层次和急切需要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推行细节申报条件(三)不占单位结构比率申报的职员,参加我省有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参加河南高层次和急切需要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员根据《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组织拓展2023年高层次和急切需要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工作的公告》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高级职称。

依据《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大和改进出色年轻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公告》(豫人社办〔2023〕10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出色年轻人专业技术职员可单独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具体工作安排另作公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单独组织考核认定,考核认定通过职员单列岗位聘任。

(三)关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政策

依据《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大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公告》(豫人社办〔2023〕101号)规定,符合有关倾斜政策的基层专业技术职员可填写河南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

(四)关于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政策

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条件根据《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进步通道有关问题的公告》(豫人社规〔2021〕1号)规定实行。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依据以上政策文件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

(五)关于职称申报的学历问题

各职称系列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需要,不拥有规定学历但营业额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按学历破格申报。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同的,允许根据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相近专业转换职称系列的,不再转评,可按申报专业营业额需要直接申报评审高中一年级级别职称。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一般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根据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六)关于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问题

自由职业者通过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存放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职称。自由职业者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提供兜底服务,确保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权益。新文静群体从业职员中没工作单位的,也可通过所在文联协会申报职称。

(七)关于民营企业和工程系列申报职称政策调整问题

民营企业无职称职员,可依据学历、年限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工程系列各专业职称评审标准中学历和资历条件中涉及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或获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统一调整为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获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

(八)关于委托评审问题

非河南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员参加河南高级职称评审,需提交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我省不具备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权的系列和专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省外经核筹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省直主管部门委托评审中级职称的,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经核筹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委托评审中、高级职称的,由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级职改部门备案后,委托经核筹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3、申报审核步骤

2023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含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应当通过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哪个创建哪个管理原则。依据单位性质,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联系省直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帐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需要健全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有关资料,有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缘由。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职员管理单位职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有关营业额。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首要条件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可以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询审核状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准时补充完整,在有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第三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可以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可以第三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评审表》,并按需要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步骤。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根据哪个审核哪个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察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省辖市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保证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预防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省直单位专业技术职员的申报资格审核由省直主管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并抽查。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明确、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准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情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防止多次审核。申报职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舍弃申报。

申报中、高级职称职员,参评营业额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同意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4、申报审核问题

(一)关于省外分公司职员申报问题

河南内注册的公司在省外开设分企业的,分公司专业技术职员可参与河南各级别职称评审,也可以经省人社厅职改办委托参加省外评审。参加我省评审的申报人须上传总公司加盖公章的状况说明。

(二)关于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问题

依据《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健全我省专业技术职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公告》(豫人社规〔2021〕7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直接初定中级职称,其中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率限制。

(三)关于评审种类破格类申报问题

通过审核备案的年限破格申报职员,在评审种类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职员,在评审种类选择评审(学历破格);非公企业无职称职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职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等非逐级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种类选择评审(一步到位破格);转评职称同时伴有学历破格状况的,在评审种类选择转评(学历破格)。

(四)关于绿色通道等审核工作

以下状况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1.符合《河南高层次和急切需要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推行细节》(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申报的(填报附件3);

2.符合《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职员职称工作的公告》(豫人社[2020]20号)规定的中小学教师通过绿色通道不占结构比率申报高级教师的(填报附件3);

3.国外归国职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初次申报高级职称的,B/C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及其他年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填报附件5);

4.援疆、援外职员申请业务免试的;

5.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

其他破格申报或者基层倾斜政策、绿色通道考核认定等状况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

卫生系列绿色通道、业务免试等审核问题根据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实行。

纸质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河南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河南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或《河南破格申报评审职称备案表》,完成网上申报。

5、评审工作需要

(一)严肃评审纪律,加大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管理软件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政策落实力度。申报人、申报单位及评委会承办部门要依据《河南职称评审管理暂行方法》(豫人社规〔2022〕6号),严格根据规定程序和需要拓展职称评审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在申报评审期间要维持服务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职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申报职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提升政治站位,提升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置工作中遇见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话。对信访、投诉问题要调查核实,并同意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职员,要严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各评审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要打造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要紧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拓展监督检查。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要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评审专家和员工要签订保密承诺书。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准时认真进行核查,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置。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大对评委会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指导其加大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二)简化手续,健全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降低申报材料。全方位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职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有关证书、营业额成就、论文等材料真实靠谱,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获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健全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坚持健全和扩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遴选范围,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掌握、企业专家及资深的一线专业技术职员,中年轻人专家应有肯定比率,中评会鼓励吸纳部分市外专家,优化评委队伍结构。加大专家库动态管理,对已达到退休年限、已办理退休手续、已脱离本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员与不可以正确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群众有反映的职员,要准时调整出专家库,确保评委水平。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主管部门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评委信息要准时审核,行业主管部门与专家所在单位对已入库的专家参与职称评审工作要予以支持,保障职称评审工作按时完成。

(四)严格时间需要,健全备案程序

2023年度全省各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审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各级评委会承办单位应依据工作实质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大全及会前筹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能跨年度评审。

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策略。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

6、其他相关需求

(一)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加大综合研判,拟定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策略和应对预案,合理统筹安排,降低申报职员等待时间,防止职员扎堆聚集。

(二)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另行公告。

(三)本公告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根据我省现行政策实行。工作中遇见的具体状况和问题,请准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附件:1.2023年度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

3.河南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doc

4.河南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doc

5.河南破格申报评审职称备案表.doc

2023年十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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