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进步
个人所得税打折政策有关事情的通知》的解析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步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通知)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进步个人所得税打折政策有关事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析如下:
1、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进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12号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打折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此项打折政策。
2、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打折力度提升了吗?
为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进步,国家提升了政策打折力度。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低于100万元提升为低于200万元。
3、适用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个体工商户范围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是不是需要办理备案?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享受政策时不需要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情报告表有关栏次,即可享受。
5、个体工商户怎么样申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浅易申报的按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根据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进行税款划缴。
6、获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怎么样享受打折政策?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获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营运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大全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获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大全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举比如下:
【例1】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150万元,那样张某在年度大全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7、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怎么样计算?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2】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样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例3】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样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元。
这一计算规则大家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管理软件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状况数据,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金额。
8、个体工商户今年已就经营所得预交税款的,还能享受打折政策吗?
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前几个月已就经营所得预交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打折。具体方法是,按12号通知应减征的税款,在《通知》发布前已缴纳的,可申请退税;也可自动抵减将来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12号通知发布之近日已办理注销的,不再追溯享受。
声明:以上内容由税务总局公布,正保会计网校进行了参考整理,如有异议,请以官方网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