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起草说明公布,自印发之日起30天后实行,有效期为5年。
《四川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建议稿)起草说明
1、起草背景和依据
我厅2020年7月拟定的《四川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有效期已满,为加大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优质推进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质,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职员职称规范改革的指导建议》(人社部发〔2019〕53号)、《中共四川委办公厅、四川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川委办〔2018〕13号)和《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经济专业职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公告》(川经信规〔2022〕6号)等文件规定,我厅研究起草了《四川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建议稿)(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征求建议稿)》”)。
2、起草过程
我厅结合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拓展状况,针对全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近况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员关切问题,对照《四川经济专业职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最新需要,研究起草了《基本条件(征求建议稿)》,已征求厅政研处、厅法规处、厅专技处、省人才交流中心等厅属有关单位和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建议,经充分交流、讨论,对《基本条件(征求建议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健全。现在,正征求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建议。后续,我厅将采集整理各方面反馈建议,深入细致研究和修改,根据拟定规范性文件需要,拓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察等,有序推进制文程序。
3、重点内容说明
《基本条件(征求建议稿)》坚持分类评价,依据人力资源范围不同岗位种类的特征,对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力资源服务实践(工作)的职员,着重考察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营业额,突出评价在经济社会进步中的革新引领用途和获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主要从事人力资源范围专业研究的职员,着重考察其研究能力,突出评价学术水平、学术影响和应用成效。《基本条件(征求建议稿)》主要对高级、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条件、破格申报条件、答辩等作了进一步明确。
4、实行日期及有效期
《基本条件(修订)》自印发之日起30天后实行,有效期为5年。
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