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2023年浙江高会评审申报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4日10:00至2023年7月18日16:30。浙江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内容有什么?
1.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与岗位。
(1)工作年限。申报职员获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转评申报职员获得有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2)工作岗位。申报职员在企业、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或担任相应职务。
2.专业技术理论水平。
申报职员应知道财务会计专业范围的近况和发展势头,拥有较强的会计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可以结合本职工作拓展财务会计理论研究,发表论文、编著著作或译作。
3.专业技术工作营业额与成就。
申报职员获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获得的营业额与成就,主要包含:
(1)规范类营业额与成就。主持或执笔拟定所在行业或单位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方法等。
(2)实践类营业额与成就。主持或主要参与所在行业或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改革、会计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业财融合、重大营运管理、改制、上市、重组、并购、清算等。
(3)理论革新及成就转化类营业额与成就。获得领先的、成效显著的会计类成就,并得到设区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认同;主持(执笔)完成设区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重点财务会计专业课题或研究成就转化工作等。
4.附加评价。
(1)考试成绩。申报职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优秀。
(2)艰苦边远区域工作历程。申报职员具备加快进步县或海岛县(区)工作历程。
(3)荣誉称号。申报职员获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转评申报职员获得有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获得设区市级以上政府或财政部门颁发的与会计工作有关的荣誉或称号。
(4)学位。申报职员获得财经类博士或硕士学位状况。
(5)社会贡献。申报职员获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转评申报职员获得有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参加设区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会计学(协)会组织的财会类社会公益活动状况。
浙江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入口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