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发布关于2023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公告,详细情况如下:
扬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扬州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功能区财(审)局、市各有关单位:
依据《江苏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现将拓展2023年扬州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学习对象
扬州行政地区内的会计职员:
1.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职员;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
从事的会计工作包含: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成本(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就(政府预算实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员)、总会计师的职员,是会计职员。
2.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应当自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的职员之前没有进行江苏会计职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http://kj.jscz.gov.cn)。当年度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方可在“江苏会计信息管理软件”上进行登记,不然继续教育记录将没办法进行确认。
2、学习形式
2023年度我市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实行互联网学习培训,在线考试的形式。依据《江苏财政厅关于公布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互联网培训单位的公告》(苏财会〔2021〕6号)公布的中标单位,选择北京东大正保科技公司(正保会计网校)等共两家培训机构组织的互联网培训。学员登录扬州财政局官方网站首页会计管理板块,点击继续教育互联网培训图片,选择网上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
学员依据工作单位所属行政区划选择培训机构:
1.市直、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会计职员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2.江都区、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会计职员参加北京东大正保科技公司(正保会计网校)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公司(正保会计网校)
jxjyxuexi.chinaacc.com/jiangsu/yangzhou/
3.学员登录培训机构网站后,通过电子支付方法直接向网培机构账户支付学费收取标准,支付成功后在线申请发票。
3、学习内容
2023年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公需课和专业课,学员修满规定课时后方可申请考试,考试内容为所学专业课内容。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含新近发布和推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规范、管理会计应用引导、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有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反电信诈骗常识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含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员诚信建设、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常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常识等。
会计职员诚信建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为学员一定要学课程,完成后方可选择其他课程。
4、学习时间
继续教育时间自2023年7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参加在线学习的时间不限,可反复多次学习。
5、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职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
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可以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在国内当年度有效,不能结转将来年度。
参加指定的互联网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按规定完成在线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成绩合格(60分),每课时折算为3学分。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在学习考试时间内有两次补考机会,三次考试未通过者,没办法获得继续教育学分。
6、组织管理
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扬州财政局负责全市范围内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的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工作。
以前年度(2019年--2022年),因故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职员,应补学该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和考核方法与2023年继续教育相同。补培训的会计职员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继续教育补培训。
7、其它事情
1.符合视同完成会计职员继续教育或抵免部分学分(见附件1)的会计职员,请登录“江苏会计职员信息采集系统”,选择“学分折算申请”栏目,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折算90学分的,由系统自行登记;不满90学分的,在网校完成剩余
学分后,由网校将学分进行登记。
2.会计职员所在单位应当打造本单位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与使
用、晋升相衔接的勉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状况作为会计职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要紧依据。会计职员参加继续教育状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要紧条件。
附件:
1.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可以折算学分的情形
2.全市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电话咨询表
扬州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扬州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印发
附件1
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可以折算学分的情形
1、高档培训类
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档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高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会计职员素质提高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同的其他高档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4.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2、会计职称考试类
1.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可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一次性办理在校学习期间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3、会计研究类
1.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同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
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别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个人折算为60学分。
2.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别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个人折算为10学分。
3.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本的,每本会计类书本折算为90学分;与别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本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个人折算为60学分。
4、会计活动类
1.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实行评委,或者会计专家委员会成员,折算90学分。
2.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同的会计类常识大赛,折算90学分。
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同的高档平台、研讨与其他会计类活动,可依据活动内容和水平,根据活动规定,每次折算30—90学分。
4.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天天折算10学分。
附件2
全市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电话咨询表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扬州财政局会计处 | 扬州扬子江北路471号 | 87314781 |
2 | 广陵区财政局财会教育 管理中心 | 四望亭路40号 | 87340398 |
3 | 开发区财政局综合处 | 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9楼 | 87962163 |
4 | 邗江区财政局会计科 | 兴城西路185号5楼507室 | 87862273 87896762 |
5 | 江都区财政局会计监督 管理科 | 江都区泰山路355号 | 86551910 |
6 | 仪征市财政局监督与会计科 | 仪征市真州西路64号 | 83434700 |
7 | 高邮市财政局会计科 | 高邮市海潮路47号财政局 北楼204室 | 84616752 |
8 | 宝应县财政局会计科 | 宝应县苏中中路118号 | 88236925 |
说明: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邗江区含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中级会计师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