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结合我市实质状况,拟定本策略。
1、总体需要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要紧思想、科学进步观为指导,协调推进“四个全方位”策略布局。全方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进步对多元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益于科学选拔人才、推行素质教育、引导教育均衡协调进步、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我市教育考试招生规范改革,为办好人民认可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提供有力保障,为大力推行五大功能地区进步策略、达成“科学进步、富民兴渝”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充分发挥教育考试招生规范的导向用途,着力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方位进步、个性进步和可持续进步。
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机制。保障考试招生秩序规范、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社会监督有效。
重视系统设计。整体设计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规范改革,强化各阶段教育的关联性。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衔接,着力拓宽入学通道、提高人才成长进步空间。为终身学习、每人成才提供多样的学习选择和成长渠道。
体现科学高效。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提升选拔水平,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推行。
加大统筹协调。统筹推进入学考试规范、招生规范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坚持统一考试与多元评价相结合,坚持转变政府管理方法与落实学校招生自主权相结合,切实解决一考定终身弊病。
总体目的
2015年启动我市教育考试招生规范改革,重点健全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和就近入学规范。越来越打造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规范。
2018年打造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规范,从当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推行。
2021年基本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完善考试与招生相对离别、学生多次选择、专业机构组织推行、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交流各级各类教育、认同多种学习成就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2、主要任务和手段
健全招生计划分配方法
1.提升高考考试注册录取率。把握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法的有利机会,认真落实国家里西部区域招生协作计划,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优质来源计划,吸引市外优质高校增加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科学编制市属高校跨省计划策略,引导高校内涵进步、特点进步,不断提升教育水平,维持我市高考考试注册录取率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认真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区域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属高校和市属重点高校面向重庆国家级贫困区县定向招生。认真落实中央部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重庆国家级和市级贫困区县的出色农村学生招生。推行市属一本批次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及“全科教师”、“全科大夫”专项计划,安排肯定比率招生计划主要面向渝东北生态涵养进步区、渝东南生态保护进步区等边远、贫困、民族区域出色农村学生定向招生。
2017年贫困区域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主动服务五大功能地区进步策略的长效机制。
3.健全中小学招生方法。全方位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进步,打造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预测机制,健全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具体方法,积极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深化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规范改革,根据普职比率大体相当原则,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分配优质普高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到地区内初中学校,推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规范。健全和落实外来务工职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同意中小学教育与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