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学网整理了关于2022年辽宁锦州中考高中阶段招生策略,期望对同学们有所帮,仅供参考。
锦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公告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内有关学校、市招考办:
依据《辽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一般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质,大家拟定了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统筹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高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进步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辽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一般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需要,采取有力手段,继续提升农村区域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率,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合理、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努力达成普职比大体相当,促进普高和职业教育协调进步。
2、2022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总体安排
2022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按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安排,普高计划招生13303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7752人,分配计划详见下表。各县(市)区在拟定招生计划时要同步考虑控制普高校均规模和班级班额,严格预防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普高规模不能超越3000人,班额低于50人。全方位落实公民办普高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进一步压减省示范性普高和民办普高跨地区招生计划,确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如期全方位达成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3、关于普高招生计划
1.继续落实优质普高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地区内初中的政策,并适合向薄弱初中倾斜。
2.各县(市)区要将本公告下达的普高招生计划指标分解到属地各高中,并将各县(市)区别校招生计划于2022年6月2近日报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
3.2022年择优生比率与2021年相同,具体方法由各县(市)区研究拟定。市内公办普高指标生分配计划详见下表。
4.市内公办普高专长生招生计划单列,详见下表。
5.继续落实教育优待有关政策,享受各类教育优待政策的学生全部纳入招生计划,实行全市计划总量管理,不列分学校计划,不占用指标到校计划。符合多项优待政策的按最佳一项办理(详见《锦州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策略的公告》)。
4、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一是普高招生计划一经下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严格实行。普高要严格实行公办和民办普高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法同步招生,不能跨地市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地区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使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不真实宣传等方法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离别、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与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是普高(含民办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三是省内其他市和外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不含由省统一下达的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推行。未经批准自行组织招生的,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办公室已将2022年普高招生工作列为重点督查任务进行督查。市教育局对于违规招生导致不好的影响或紧急后果的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下一年度缩减招生计划、追究有关学校和职员责任等处罚。对于办学条件到期整改仍未达标或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在依法督促、查处的同时,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降低本年度或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学校因违规招生导致的后果自负。
锦州教育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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