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加大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年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推行建议》(教职成〔2022〕2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方法(试行)》的公告》(教督〔2020〕5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等10项规范的公告》(校教字〔2013〕116号)等文件需要,现对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申报
(一)题目应符合专业方向和培养目的,困难程度适合,工作量饱满,应与学生的常识、能力相匹配,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防止题目过空过大、脱离专业方向和培养目的。
(二)鼓励选题源自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且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比率≥50%。题目具备肯定的前沿性、实用性和革新性,可以训练学生理论联系实质的能力。
(三)题目应一人一题,不能与往届重复,内容不能涉密,一经确定不能随便更改,并由指导师填报《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大全表》(附件1)。
(四)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审核,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评审表》(附件2)。继续教育学院大全审核建议后,反馈指导师审核建议。
2、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
(一)开题
1.学生依据所选题目的任务书,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3),并参加开题工作。
2.继续教育学院使用开题报告会的形式组织本专业全体学生参加开题工作,具体开题时间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确定。但最迟须在培养策略中设置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安排2周内完成。
3.通过开题环节的学生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工作阶段;如开题未获通过,学生须重新筹备开题报告,第三开题,直至通过。
4.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工作,指导师可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取消学生继续写作论文的资格。
(二)中期检查
1.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状况,学生提交论文初稿,并根据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参加中期检查工作。
2.指导师对学生论文初稿进行检查与审核,对进度缓慢、工作消极者提出批评并加大督促;对完成任务有困难者,应帮助查找问题并采取有效手段。
3.学生要严格需要自己,虚心同意教师的指导,严格实行周期进度计划,保证按期完成论文工作;同时,学生要做好论文工作进展状况完整记录,做好阶段性总结,并按期向指导师汇报工作进展状况(两周至少一次)。指导师需要按期(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学生进行指导,特别要做好重点环节的指导;加大对学生论文工作进度、出勤等的考核。
4.指导师对中期检查过程中论文存在问题,完成状况不理想的学生,需要重点关注,对于中期检查反馈结果不通过的学生,继续教育学院有权取消学生继续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资格。
(三)写作需要
毕业论文(设计)须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和专业需要》定稿后,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测试(用维普官方网站)。毕业论文(设计)测试相似度低于30%。
(四)凡申请学士学位者,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和专业需要》(附件4)相关需求写作。
3、毕业论文(设计)的测试、评阅
(一)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交由指导师评阅,并依据评阅建议进行修改,直至达到毕业论文(设计)写作需要并定稿。
应达到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需求,且毕业论文(设计)终稿须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拥有有关专业或行业背景的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阅,给出评分和评阅建议(附件7)。评阅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阅成绩不合格者,不可以申请答辩,需要指导师指导学生限时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重新申请终审评阅。如合格可申请答辩,如再不合格,取消申请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二)不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
4、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一)学生通过评阅并获得答辩资格后,应根据继续教育学院相关需求筹备答辩材料,按期参加答辩;未获得答辩资格的学生不可以进入答辩环节。
(二)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过程中用PPT进行答辩解说,具体答辩步骤和需要遵照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拟定成绩采取“出色”“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拟定成绩须由答辩小组参考专家评阅给出的评分和评阅建议,与答辩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总成绩也认定为不及格,当年不能毕业,若仍在修业年限内,可申请随下一届(批次)同专业重新答辩;成绩合格者将不给予第三答辩机会。
5、违反学术规范和论文抽检存在问题的处置
(一)对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遵照《哈尔滨工程大学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置方法》(附件5)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置方法》(附件6)相关需求实行。
(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抽检结果,学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问题的,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6、具体时间安排
事情 | 时间 |
论文选题 | 2025.6.11-2025.6.23 |
审核选题 | 2025.6.24-2025.7.4 |
开题报告及任务书 | 2025.7.5-2025.7.14 |
论文初稿形成 | 2025.7.15-2025.8.15 |
修改初稿,完成二稿 | 2025.8.16-2025.9.2 |
论文定稿 | 2025.9.3 |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大全表》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评审表》
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附件4:《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和专业需要》
附件5:《哈尔滨工程大学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置方法》
附件6:《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置方法》
附件7-1: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打分表-文管
附件7-2: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阅表
附件7-3: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阅终审表
附件7-4:附件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打分表-工科